仰恩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24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校专业改革与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根据实际情况,2012-2016年,学校每年遴选4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
       (一)教学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二)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五)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5.申报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本校已开设和招生的本科专业,至少有一届毕业生。
       6.项目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项目申报于每年的11-12月进行,本次申报截止日为2013年3月10日。
       2.申报方式。各专业负责人填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交给本单位,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学科专业优势组织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送教务部。
       3.评审立项。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按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要求进行评审,并确定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4.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学校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四、项目管理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二)学校将加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过程管理,教务部负责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日常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检查中如果发现该专业建设与改革进展缓慢,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学校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取消建设资格。
       (三)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要变动,项目主持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新方案。
       (四)建设期满后,各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学校进行总结性验收,不合格的试点项目将取消项目资格。
       五、经费支持
       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专项资金支持。校级项目3万元/个,省级项目配套经费5万元/个。
       六、奖励政策
       (一)凡参与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的教师,在职务晋升、评定职称、评优评先、访学进修、攻读学位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二)建设情况较好的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评选。
       附件:《仰恩大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任务书》
       (上教务部网站或教务系统下载!)
仰恩大学教务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