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开放日,信息公开正当时
       6月11日,南开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邀请了清华大学等50余所全国重点高校,在两校校园间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此次开放日也成为了近年来天津最大规模的高招校园开放日活动。(见《人民网》2010年6月11日)
       高考结束后,各高校纷纷举办以高考咨询为主题的校园开放日活动。6月26日,北大、清华、浙大等全国名校将与西安考生面对面,陕西10所高校为方便考生,纷纷计划在宝鸡、榆林、延安、汉中、商洛等地上门咨询。一时间,高校招生大战的烽烟再起,高校又一次成了媒体、社会的聚焦点。
       如何举办好开放日活动,让家长、考生在咨询活动中受益。你方唱罢我登场,乱花渐欲迷人眼。家长考生究竟在其中能了解到多少有用的信息,决定于高校对此类校园开放日活动的定位。这不由得让笔者想到了刚刚由教育部组织研究制定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该办法5月11日公布,9月1日起施行。据有关人士透露,该办法经过14轮的意见和建议征集,修改30余次,历时三载,终于破茧而出。从程序法治的角度看,它使中国高校在依法治校轨道上推进了一大步。今后,凡涉及学校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学生招生考试、学位评定、就业资助,学科专业与教学,师资建设,财务资产管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12类高校信息均应公开。发布这些信息将成为高校的法定义务,为公众获取相关高校信息大开方便之门,为目前社会诟病的高校在招生、校园基建、学术科研过程中腐败造假行为的防治提供了急需的法规支撑。该办法的颁行,不应只理解为是套在高校头上的紧箍咒,更应该理解为保障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护航舰。可以预见阳光、信用的高校新形象将出现在公众面前。
       为考生选择志愿而开展的高考招生咨询固然重要,然而家长和考生对高校诸如办学传统、校风学风、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学术水平、校园文化等软环境建设的实情更为关心,毕竟将来要在这里学习生活,成才成人。对家长、考生来说,任何选择都将是沉甸甸的。但是,令人忧虑的是,高校为了宣传自己,吸引考生报考,会不会报喜不报忧,任意夸大或回避,让虚假宣传有机可乘呢?笔者建议,在高校信息公开办法施行之际,高校何不借助校园开放日活动的举办,除了开展招生咨询服务之外,大开校园,来一次大大方方的校园信息公开,让考生家长在充分了解、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明明白白的选择?在社会、家长、考生与高校的亲密接触中,做一次学校信息公开的演习,让招生宣传更阳光,让家长考生更踏实。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