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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职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路径选择

     在快速扩张阶段之后,组织结构变革和制度创新就成为了突破发展瓶颈、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任务。我国公办高职院校在进入内涵式发展的新阶段后,只有加强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才能以制度性改革保障主体性改革的顺利推进,进而提升高职院校的整体办学实力。

  我国公办高职院校自1999年高等教育大扩招以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急剧扩张,办学功能由单一教学向科研、社会服务等多方面拓展,组织结构变得日益复杂。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在外延式发展过程中也累积了办学主体单一、行政代替学术、管理重心高、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治理问题,成为制约高职院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体制性障碍。如何推进我国公办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这是摆在高职教育理论研究者与实践者面前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要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开放治理结构。针对办学主体多元的特点,高职院校要创新办学体制机制,联合所在地政府、行业、企业、社区、相关学校等合作办学者成立学校理事会,加强学校与社会互动联系,建立社会监督与支持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理事会的成员至少半数以上来自外部,以达到治理结构的开放性。在现有的高校领导体制和法律框架下,为减少改革阻力,理事会应首先定位于党政的辅助决策机构,主要为高职院校发展规划制定、重要政策出台、重大改革项目开展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在理事会运作稳定后,再逐渐增加理事的决策功能,特别是涉及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乃至重要人事任命等方面的决策权和建议权。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将理事会转变为高职院校的领导与决策机构。

  二要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建立教授治学的制度化渠道,使学术权力回归教授专家手中。为此,高职院校可以尝试构建纵横交错的两级教授治学体系,达到学术与行政权力关系平衡。在学校层面上统合学术力量,按学术自治、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完善学术权力运行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在二级院系层面上,成立包括企业专家在内的二级院系教授委员会,作为本部门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学术、教学、职称评审事务的咨询、审议与决策机构。整个教授治学体系,越向上其专业化程度越高,拥有的学术决策权力就越大;越向下其学术决策的综合化程度就越大,自治程度也就越高。

  三要赋予基层单位办学主体地位。二级院系作为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石,是各种决策、行政命令的执行者,也是面向市场和社会办学的直接组织者。深化二级管理,一方面要在合理界定校院二级职权关系的基础上,向二级院系充分赋权,扩大二级院系在人才培养、教师聘用、内部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让二级院系真正成为办学实体。另一方面要改革二级院系内部管理体制,实行以协商民主为基础的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教授权力。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二级院系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将教授群体排斥在决策之外。实行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教授们的积极性,实现基层决策的专业化和民主化。

  四要完善师生参与民主管理的制度化渠道。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文化多样性的当今社会,高校民主管理体现着对师生个性发展、权利和多种知识文化诉求的尊重。教代会和学代会制度是高职院校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对这两项制度运作环节存在的问题,需做进一步完善。首先,要健全教代会和学代会代表常任制,在重要(或相关)事项决策前,应建立征求常任代表意见的决策程序,可考虑常任代表列席院长办公会,增强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其次,要完善代表提案制度,建立师生向代表反映问题的常态化渠道,常任代表可以就提案问题落实情况直接向相关责任部门问询,并督促解决。再其次,要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发挥教职工对二级院系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监督作用。此外,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除了保密信息外,教学、人事、财务、资产等信息都要定期公开,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五要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在决策环节,形成包括由行业企业等外部人参与决策的制度,以教授或专业组织为主的咨询论证制度,以及师生参与的民主决策制度。在执行环节,借鉴企业CEO(首席执行官)制度,实现校长岗位的职业化,并不断优化组织结构体系,规范内部运行机制,提高行政人员执行能力。成立教学委员会、教师聘任委员会、预算编制委员会、质量评估委员等专业机构,借助专业力量,提高校长决策、执行评估等方面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在监督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督与评价体系,建立行政对重要事项执行情况向党委报告的制度,引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第三方组织评估执行效果,积极发挥党代会、教代会、纪律、监察、审计、督导等内设组织机构的监督作用。

  任何组织的发展都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每个阶段都有着不同的发展任务。通常在快速扩张阶段之后,组织结构变革和制度创新就成为突破发展瓶颈、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任务。我国公办高职院校在外延式发展阶段,比较重视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主体性改革,而忽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的制度性改革;在进入内涵式发展的新阶段之后,只有加强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才能以制度性改革保障主体性改革的顺利推进,进而提升高职院校的整体办学实力。由于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所以这必将是高职院校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作者:江苏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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