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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冰:主体扩容与杠杆效应:创新高校治理结构探讨

     高校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它为新时期我国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同时高校治理结构的完善也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密切关联,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
    一、高校治理结构的现实语境及艰难抉择
    高校治理结构是指关于高校治理的各级组织机构设置及其相互之间权利的配置、制衡与激发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包括学术与行政管理、教学运行与组织、资金与产权结构、技术转化与产业输出关系等。高校治理结构的本质是处理好高校与党和政府、企业和市场以及高校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其目标是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 体现教育本质需求,最大限度地解放教育生产力、提升教育质量、服务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现代教育制度。
    分析近十年来我国高校治理结构的研究成果,对于高校治理结构, 学术界主要集中在两种路径抉择,一种即激进的,通过高校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治理结构,实现我国高校治理结构的本质性改变;而第二种则是微调的,通过高校在体制内的自我疏导与完善, 更好地厘清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衡的模式。但是值得关注和相对尴尬的现象是,学术界对于高校治理结构的研究成果以及研究期待很少能够真正投射到高校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践上。 高校的财政投入、产权结构乃至生源规模控制等仍然按照其既有的轨道在运行。所以讨论高校治理结构,必须与国情、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现状、与高等教育改革的潮流和内在规律紧密结合。简单地移植西方高校管理模式或者套用企业改革的原理和经验将使高校改革失去现实附着性。高校是一定的政党主张、国家利益、社会职能和市场诉求的产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不是对于现行高校管理体制中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简单置换,更不是对于现行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直接变革与否定。高等院校不仅仅承担着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升原创科技能力的职能,同时也是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基地。在现实语境中,高校党的建设,不是仅仅和行政权力规避冲撞的问题,而是涉及到高校领导体制的根本问题;高校的产权结构和财政投入方式,不仅仅是资金来源多元化、充实办学基础的问题,而是涉及所有制结构、更大层面的全局性改革的问题。 所以我们讨论的是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治理结构,即在国家体制范畴内,在政党主张、国家利益、社会需求、文化传承等要素支撑下,探讨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教育生产力、反映教育的本质诉求、体现教育规律的高校治理结构。 “主体扩容和杠杆效应”概念的提出,旨在进一步建立高校办学与政府、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实现新时期高校治理结构中的“角色补位”,并且通过高校治理结构中最关键节点的萃取和把握, 以此为中心,带动整体中相关节点的排序、重组和优化,实现功能和效益的最大化,建立符合实际、重点突出,具有明确驱动引擎的高校治理结构。
    二、主体扩容和杠杆效应:高校治理结构的路径突围及走向
    我国高校治理结构可以区分为高校外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两个部分。
    (一) 高校外部治理结构
    传统意义上的我国高校外部治理通常局限在高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即高校在政府的直接领导和规范下办学, 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受到行政权力的框定。政府直接决定着高校的领导任命、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员编制、经费额度、财务审计以及办学质量评估等。 长期以来,这种权力制约和传递关系一直没有改变。这种外部治理结构的优点是政府可以通过统筹规划,实现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促进办学资源的集成与优化,对高等院校的办学方向与办学质量进行有效引导与监控。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这种单一要素治理结构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和问题。一是小政府与大高校之间管理力量的落差。伴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 上世纪末我国行业院校整体划转地方管理,实行省部共建。 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个省的本科院校达十几所乃至几十所,还有近几年来发展迅速的高等职业院校。 政府部门对于高校具体的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员编制等管理压力会急剧增加。 二是社会与高校之间的通联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新时期高校办学,尤其是地方性本科院校,其办学目标的确立、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重点更要密切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特色,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地方文化的发展与传承等, 要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提供思想支持、精神动力,为企业重大技术创新提供原创性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等。但是当前这样的合作传导屏障太多,平台支撑乏力,信息渠道以及合作模式都有待进一步提速和升级。三是高校之间的“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 高校之间的同质化竞争是一对综合矛盾,其本身即是小政府与大高校管理力量之间落差导致冲破了高等教育的生态链,不规则的市场要素、市场力量和市场吸引力冲破了传统的行政管理和指导的束缚。
    在新时期高校外部治理结构的确立中, 首先必须要对参与结构主体进行扩容。 在确立高等教育布局、发展重点与门类、学科与专业特色、办学规模、经费投入指向中,不仅要有教育主管部门参加,还要吸收政府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信息产业、文化、交通、卫生、广电等主管政府机构,吸收大型企业、社会学术团体及其他社会机构的代表组建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和召集人,共同研商高等教育的整体布局、政府的政策指向。 结构主体的扩容改变了原来教育主管部门单一主体的高校外部治理结构,使高等院校办学进入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中间地带,更好地吸纳各种社会要素,更好地扩大办学视野和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而建立起高校与政府、社会的新型合作关系。
    而在新治理结构中,发挥杠杆作用的支点仍然还是原有的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纽带, 实现高校外部治理结构主体要素的扩容、整合与效能集聚;通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与高校之间管理模式和治理机制的完善, 进一步推动高校依法办学、自主办学、科学办学。
    (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当前学术界对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诟病主要集中在高校党委和行政职能的混淆与重叠、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犄角、 高校管理层级复杂和效率缺失、教师学生和家长在内部治理结构中的角色缺位等。客观地看,我国高等院校在规模急速扩容过程中,在快步迈入市场过程中, 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适应症,集中表现为在纷繁复杂的利益面前, 高校制度转轨、制度接轨的滞后性。
    一些学者将高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简单地归结为高等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意图通过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简单置换形成新的治理结构有失偏颇且不符合实际。 一种权力的正当性、可行性和执行效度根本取决于权力的性质和围绕权力执行和监督的制度。 学术权力作为一种权力类别,张扬学术权力体现了学术以及学者在高校办学中的重要标志意义,这种标志意义代表着它们在事业整体发展中的高度以及对由此形成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在高校事业发展权重中的肯定,而并非替代管理体制来宣示其在高校办学中的价值和意义。
    在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首先是治理要素的扩容。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委以及行政管理系统、教授以及教师团队、学生以及家长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基本要素。党委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决定着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性质、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定位目标、决定着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重大命题。 校长及其行政团队负责统筹执行、协调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工作。教授以及教师团队是学校提升办学质量的根本,是立校之基、兴校之源。党委以及行政管理系统的根本工作目标是科学确立学校的事业发展目标,营造高效良好的事业发展环境,为教授以及教师团队提供事业平台和机遇。教授以及教师团队在涉及学科建设等学术问题以及学校重大发展命题时,能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通过制度的设计和完善实现民主治校、科学治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满意程度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第一检验对象,一所高校的办学成绩最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反馈平台, 所谓社会贡献率,学生是最主要的推动载体和体现平台之一,要让学生以及家长在传统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的 “被动身份”得到释放,使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成为高校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和改进教学的“常规渠道”。
    在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其次是对治理要素的规则的确立。治理要素的递补体现了治理结构的视野,治理要素规则的确立则是建立切实有效治理结构的基本保障。 所谓治理规则,根本上回归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厘清。 党委以及行政管理系统要建立自身清晰的权责范围以及监督机制,形成制度化的权责体系、报告制度、监督制度。针对新的历史时期高校办学规模的快速扩张、 多校区建设的推进,高校行政管理要通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梳理整合职能结构,减少管理层级,改变传统的臃肿、繁杂的管理现状,形成专业化的管理模式。 对于教授以及教师团队,建立教授咨询会、教师联谊会等常设议事机构,形成制度化的提案机制,形成固定的表达渠道,严格规定学科以及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其他学校重大问题的教师议政参与制度, 建立提案、意见反馈公示制度,真正体现教授以及教师团队在高校办学中的作用。
    在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再次是对治理要素中驱动因子的确立。在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中,党委的领导、党委以及行政管理系统始终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驱动因子。它决定了事关高校发展的全局性重大命题,决定着如何高效推进高校日常工作的开展,决定着如何为最大限度发挥教授及其教师团队智慧提供最好的环境和平台,决定着高校办学如何更好地满足学生和社会的需求,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科学、高效和坚强的领导是推动高校民主办学、自主办学,发挥教授等教师团队积极性,激发办学活力和创造性的基本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三、文化因素:之于高校治理结构的核心竞争力体现
    文化是一所高校的灵魂。高校长期办学形成的文化积淀从根本上影响着高校气质与品牌、 办学特色、人文生态环境、群体行为方式等,它是一所高校激励士气、砥砺情操、凝聚力量、形成共同理想的内在基因。蔡元培先生为北京大学确立的“兼容并包”的校训至今仍散发着它独特的光彩。同样文化因素也是新时期我国高校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赋予刚性的高校治理结构鲜活的文化基因, 通过文化要素的植入,激发治理结构主体最积极、最向上、最协同的情感意志,使高校治理结构形成“乘数”执行效应。
    当前,我国高校以及高校治理结构中对文化因素的漠视,其原因在于高校跑步进入市场过程中,市场的趋利性、 市场的巨大利益价值使市场规则尚未完全健全的高校处于一种巨大落差的适应与应对过程中,与市场存在中间地带的文化因素被相应地形成挤压。 同时,伴随着高校改革中高等教育布局的调整,一批高校实现了合并、整合与划转,长期的办学历史形成了新的文化合流,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有待进一步总结和凝练, 有待进一步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形成理解和共识,而这又将是一个相对宽泛的过程。第三是高校同质化竞争的加剧。当前,一些高校忽视长期的办学积累和办学基础, 片面追逐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 片面追求“学科和专业结构”的“丰盈”,纷纷向教学研究型和研究型大学转型,建设“大而全、小而全”的综合性大学。在这个过程中,高校原有的办学特色被淡化,办学优势被稀释,长期形成的文化积淀被简单置换和重新命题。“文明、求实、敬业、创新”等成为一些高校放之四海皆准的共同文化价值追求。当文化被形成范式时,文化活力、文化竞争力的探讨就相对艰难。
    对于文化的尊重和善待是实现高等院校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美誉度的重要基础之一。 文化因素也是高校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因素之一,深刻影响着结构主体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文化心态、人文生态等。高校要珍惜长期办学形成的文化积淀、适时总结和吸纳新的文化要素和文化因子,将文化的传承和张扬与刚性制度建设、 与高校事业发展全局紧密结合起来,使制度的制定更能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和文化优势,使制度的执行更具有质量与效率,使高校治理结构形成具有自我独特文化基因的核心竞争力。
    具有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健全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在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改革步入深层次的攻坚阶段的进程中,我国的高等院校始终处于浪潮前沿。 只有敏锐洞察和深刻把握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趋势和内在规律性,不断对高校治理结构作出调适和完善,我们的大学制度才能更加富于效率和激情,高等院校也才能更好地承担在社会发展中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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