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学生发展服务 高校网员单位信息 网员单位专区 高教改革发展专题集锦 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

要闻
教育政策法规
2024
2023
2022
发展趋势研究
教育科学实践
科研创新探索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实践>国内动态  >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教育领域应实施“三个清单”管理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

本报讯(记者 柯进 禹跃昆)“善政必简,政贵有恒。在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与效率性问题。”3月3日,在长江教育研究院和人民教育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19北京长江教育论坛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大教授周洪宇建议,着力推进政府转变教育行政职能,大力削减教育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实施“三个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简政放权。

    “要真正释放基层教育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就要敢于自我革命,要积极实行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型关系。”周洪宇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教育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同时,规范教育审批事项和流程,实行网上审批,推行多证合一和一证多用等,简化申报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砍掉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简化审批服务中的各种“要件”、程序、环节等,切实方便学校和群众办事。

    “‘放管服’改革中的‘放’,并不意味着放手不管!而是关键在于要依法利用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个清单’,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周洪宇认为,以厘清政府的教育“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来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边界,既防止政府权力“越位”,又防止政府责任“缺位”;在教育领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其实就是划定底线和禁区,即清单之外的,政府不再审批,各类主体都可依法进入,这样,就可尽量缩小政府审批的范围,加上清单相对明确和透明,有利于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释放基层教育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

分享到:
联系我们——网站公告——官方微博——作风建设监督信箱
高教改革与发展网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4045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