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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着力加强法治工作
来源:教育部 作者:

    南京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开展“治理能力提升年”建设,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努力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优化民主监督机制,形成从上至下学习章程、尊重章程,依法依章程办事的新局面。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文件,构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成立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明确学校规章制度起草、审查、公布和解释、修订及废止等在提交学校决策会议审议之前须经合法性审查。印发《规章制度汇编》,上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平台,确保规章制度体系完整、内容正确、查询便捷。完善校内制度体系,围绕干部选拔、教学科研、学风建设、招生考试、合作办学、基础建设、财务审计、后勤服务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书记校长专题办公会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明确党委、行政、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学校决策会议,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办事、权责统一、相互配合、科学决策。建立校内监督及追责机制,法治工作机构配合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巡视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构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校内监督体系。拓宽师生参与民主监督和管理的范围和途径,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健全风险控制和权利救济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制定《合同管理办法》,由法治工作机构牵头对合同的订立、审批、履行、纠纷处理、备案归档进行规范管理。探索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化解”的涉法事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合同管理和纠纷处理中的权责,指导各单位制定合同格式文本,规范合同签订前的审查、纠纷的跟踪督办、诉讼的法律支撑、决策的法律咨询等。建立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成立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下设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等三个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及处理程序。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成立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尊重和保障师生权利为核心,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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