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级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分析》

 

“省一级高等教育”一般是指省域范围内的所有高等教育,即省域高等教育,重点是省域内地方普通高等教育。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地方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省一级高等教育获得迅速发展,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省一级高等教育也存在着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这都影响着省一级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对省一级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做梳理,从中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进而为进一步做强省一级高等教育提供依据。课题组分别从省级高等教育的分类、省级高等教育的现实基础、做强省级高等教育的主要举措、省级高等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课题组从三个层次对省级高等教育进行了分类。第一个层次是高等教育发达地区,包含的省份有四川、陕西、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广东、山东;第二个层次是高等教育中等地区,包含的省份有江西、广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安徽、浙江、福建。这个高等教育区域的重要特征就是高等教育发展迅速,扩招以来普通高校数量和本专科在校生数规模都有了较大增长;第三个层次是高等教育欠发达地区,包含的省份有云南、甘肃、贵州、宁夏、青海、西藏、山西、新疆、内蒙古、海南。这些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高校基础也比较薄弱,扩招后,高等教育虽有了较大发展,但与第一、二个层次相比还显得比较薄弱。

在上述三个层次高等教育区域的划分基础上,课题组通过高等教育规模、高校办学条件、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和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等几个方面对我国省级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与发展特点进行了分析。通过实证分析,三个层次高等教育区域的省域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呈如下特点:高等教育发达地区各省的高等教育规模大,师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相对优但生师比较高,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丰富,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多样且发展迅速;高等教育中等发达地区各省的高等教育规模扩张迅速,高校办学条件改善相对滞后,拥有一定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多样,高等教育欠发达地区各省的高等教育规模相对较小,师资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有待优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比较单一。课题组具体针对三个层次的省级高等院校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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