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党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4月17日,吉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以“统一思想,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为主题的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陈德文主持。
    本次学习会旨在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紧密结合《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会上,与会校领导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和学校长远发展,畅谈、交流了对《若干意见》的理解和认识,同时提出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以及推进学校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校长李元元结合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重点围绕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详细阐述了加快提升吉大教育质量的总体思路。他指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核心任务,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人才培养中最核心部分就是本科教育,必须把本科教育作为立校之本,没有高质量的本科教育就没有吉林大学的可持续发展。吉大在长期的本科教育中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学生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他结合目前学校本科教育状况,提出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过程中,领导精力要投入,教师精力要投入,学生精力要投入,加大资源配置力度,力争办出具有吉大特色的本科教育。
    陈德文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高等教育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关系到“办什么样的大学”“如何办好大学”的核心问题。就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陈德文强调要科学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二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科研创新的关系;三是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四是整体提高教育质量与突出抓好拔尖人才培养的关系;五是专业知识传授与实践能力培养的关系;六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关系。
    会议同时要求全校师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开拓思路,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营造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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