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如何科学地运行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
汪明义
(宜宾学院,四川宜宾,644000)
    内容提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大学权力结构中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者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应该保持一定张力。目前,地方高校存在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弱化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办学历史短暂、办学理念陈旧、教师队伍薄弱与学生生源不济。本研究认为地方高校只有从文化、理念、制度、实践等四个层面,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形成和谐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地方高校;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协调发展
    基金项目:四川省2012年软科学项目“大学行政和学术权力运行机制研究”(2012ZR0059)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汪明义(1964-),四川南部县人,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宜宾学院校长,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644000

    一、问题的提出
    高校组织绩效低下已经引起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主要表现在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就其原因看有诸多方面的因素,就宏观方面而言有高等教育理念的原因、有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就高校内部而言,存在着治理结构上的问题。在内部治理结构中,高校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已有研究中,对于“如何处理高校学术与行政权力关系”,我国学者主要围绕学术与行政权力关系的内涵、现实问题、原因、建设路径等方面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1]目前,一般认为高校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辨证统一的,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独立,同时又相互关联;现实中,我国高校仍存在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弱化现象,常常导致大学行政机构臃肿,大学价值错位以及官本位;主要从管理的角度和文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现实问题的原因,认为我国长期的国家统一计划管理是导致行政权力泛化和学术权力弱化的外部原因,而高校内部权力集中在学校层面,弱化了基层院系以学术权力为主的权利,也有学者认为行政权力泛化和学术权力弱化与我国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文化有极大的关系,在高校,资源向行政人员倾斜,大家都想“学而优则仕”。
    但是,我国学者对应该“如何理解地方高校的学术与行政权力关系”、“地方高校如何客观分析目前存在的权力结构失调问题”、“如何科学地建构地方高校的权力运行模式”等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因此,本文将从目前地方高校学术与行政权力关系现实表征、原因与解决办法等方面深入探讨“地方高校如何科学运行学术与行政权力”,以期丰富已有理论成果、促进地方高校内部管理良性运行与未来的科学发展。
    二、地方高校学术与行政权力结构失调的表征
    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不顺是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中最突出的问题。目前,根据教育部网站2012年1月的统计数据,全国普通高校2358所,其中部委属院校111所,因而我国现有地方高校2247所。地方高校尽管在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权力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但是“行政化”倾向仍然比较严重,不仅存在行政权力“泛化”、“失真”,而且存在学术权力“失范”、“失真”现象。
    (一)行政权力“泛化”、“失真”
    目前,地方高校权力结构不仅在整体上的“行政化”倾向,而且也存在局部上行政权力“泛化”、“失真”等不良现象。
    一方面,一些地方高校行政权力过多介入学术事务,出现行政机制代替学术机制、行政管理代替学术管理、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行政群体代替了学术群体等“泛化”不良现象。具体表现为学术事务管理、学术管理过程、学术管理主体、学术管理理念、学术管理制度与规范等都全面行政化,学术事务与学术机制在大学管理过程中失去了自身独立性、没有真正独立的机构和规章制度;在科研规划、科研经费预算、科研项目确定、学术带头人的评选、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学位授予等内部学术管理与科研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教师职称评审、学生学位批准、教学评估、硕士点与博士点的评审等外部学术事务方面,没有独立的学术机构与学术主体进行相关学术事务的管理;学术话语权、决策权、评价权等均被学校行政层面的领导权、决策权、评价权所取代;行政群体全面操控学术机构、管理学术事务,掌握学术资源如项目、经费等;等等。[2]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术的公平性、科学性,导致学术道德与学术秩序的失范、学术群体被挤压或替代、学术管理世俗化,而且阻抑了教授、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了部分学者无心学术,挖空心思加入管理行列,直接影响了大学的品位与学术风气,导致学术资源的浪费和学术效益的降低。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高校行政人员不顾管理规律、规范而“胡乱行政”、“行政不作为”,存在行政权力“失真”现象。具体表现为,有的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在管理过程中无视管理、教学规律,管理过程欠规范、公平、科学,存在胡乱行政、胡乱决策,以政代法、以政代教,有法不依,我行我素等现象;[3]有的行政管理人员则是行政不作为,存在行政“无政府主义”,只想享受待遇、只占行政位置,不愿、不屑、不会行政、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地方院校行政事务的正常开展;高校内部有的行政管理人员,以行政权力压制教授的学术权力,或者获取不应该获得的学术资源,使得学校的价值取向扭曲,大家都想当官,而不是潜心于学术[4]
    (二)学术权力“失范”、“失真”
    目前,地方高校学术权力不仅在权力结构整体上处于弱势地位,而且也存在学术霸权、学术权力内部不均衡、学术权力失真等不良现象。
    一方面,一些地方高校存在学术行为主体为其自身特殊利益或受外部环境制约而弱化或扩大学术权力等学术权力“失范”现象。具体表现在或者滥用学术权力与影响力,大搞话语霸权,损害他人学术自由;或者面对外部压力不敢申张学术正义,噤若寒蝉、学术失语;或者教学、科研与学术交流不均衡,有的重教学轻科研,有的重科研轻教学,有的教学科研分离;或者各领域内部不均衡,有的重教轻学,有的重学理轻运用、“学”、“术”分离等。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高校学术组织或者行为者在处理学术事务时,游离或远离“学术”之外,远离学术“本真”。目前,地方高校具体表现为,在学术研究中缺乏“为学术而学术”的执著精神,只顾数量不要质量,“抄袭”、“拼装”、“毁容”等学术造假现象严重;在学术交流与合作时,只顾人情事故,不顾学术规律,存在买卖成果、版权等学术腐败现象;在学术批评与争鸣时,只顾个人功利,忽视甚至无视学术标准,胡乱言语,出现“温情主义”、“矫情主义”、“虚情主义”等不良现象。
    总之,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失范”、行政与学术权力“失真”,严重影响了地方高校特别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学术生产力,要调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必须先理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扭曲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三、地方高校学术与行政权力失调的原因
    影响大学权力结构失调的原因很多,我们认为,相对中央部属高校,地方高校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弱化主要由于办学理念不科学、办学事业狭窄、教师结构欠合理与学生生源不济等因素的引起的。
    (一)在办学理念方面,地方高校较之部委属院校而言学术意识淡漠
    从建校历史看,地方高校建时间较短,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十年和改革开放后,正由于此,首批校级领导大多是政工干部出生或军队干部出生,这一背景就注定了这类学校的运行模式是行政主导型;本世纪初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往往是由专科甚至中专校合并升格而成,学校学术资源匮乏、学术氛围薄弱,教职员工的学术意识淡薄、学术素养与创新能力较弱。而重点大学由于建校时间长,甚至早期的校长大多有海外的留学经历,西方大学的学术主导型的管理模式对这些大学影响较深,学校学术气氛较为浓厚,教职员工的学术热情、责任意识与创新能力均较强。因此,正是由于历史的惯性,造成了先今地方高校的学术权力在学校权力结构中的地位远远弱于重点大学,“行政扩张”甚至“行政霸权”屡见不鲜。
    (二)在办学视野方面,地方高校较之部委属院校而言缺乏开放意识
    正因为办学历史短、历史经验积淀少,再加之传统的“官本位”、现行行政化管理体制与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地方高校往往办学视野狭窄、缺乏开拓性与创新性。一方面,受官本位思想与行政化管理体制的影响,很多地方高校常常比照地方党政机关的模式来运行,待遇上按行政级别来制定福利政策,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关心“权术”而不关心“学术”、追求“位子”而不追求“事业”;导致大学机构臃肿、官满为患,出现因人设岗、任人唯亲;大学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被挤占、学术权力边缘化。另一方面,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大多地方高校常常习惯“闭门造车”、缺乏开放意识、世界眼光,只与国内高校进行交流或者只与同类院校进行交流,与国外著名大学的交流甚少甚至没有,学术生态环境极差,学术成长缓慢。
    (三)在教师方面,地方高校较之部委属院校而言缺乏世界眼光
    从教师结构看,相对于重点大学而言,地方高校教师职称、学历、学缘与年龄结构欠合理,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比例较低;许多教师主要毕业于省内院校,其中不少教师还是本校在专科时毕业留校的学生,师资来源比较单一;同时,由于教师培训机制不健全,到国内外著名大学进修访问的机会较少,有国外留学背景的教师极少。据此,教师本人的学术权力和学术责任意识相对较弱,他们往往习惯于行政主导型的管理模式,忽视甚至常常忘记作为大学教育工作者的学术责任与使命。据悉,目前,许多重点大学一个二级学院中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的人数常常相当于甚至超过地方高校整个学校的人数,不少地方高校目前具有1年及以上留学背景的教师比例极低。
    (四)在学生方面,地方高校较之部委属院校而言缺乏独立表达意识
    从学生来源分析,相对于重点大学而言,地方高校的学生主要来自于农村和小城镇,他们往往接受的家庭教育有限、学校教育质量不高,因此,学术视野较狭窄、学习与研究的主体性不强、学术权力意识淡薄,常常习惯于一切听从学校和老师的安排,习惯于“接受学习”、“教师讲、学生受”的学习方式,缺乏独立的思维和批判性的思维能力。这不仅影响了学生自身的学术成长,而且弱化了教育工作者学术权力的发挥、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整个校园的学术气氛。相比重点大学的生源而言,地方高校权力主体需要在培养学生学术权力意识、创新能力等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资源。
    四、地方高校学术与行政权力运行的应然模式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大学权力中两个辩证统一的有机组成。目前,全世界尽管存在大学三种不同的运作模式,但是,我们认为,地方高校有着自身的发展特点与规律,当前可实行 “学术与行政权力协调发展”的权力运行模式。
    (一)大学的组织特征决定了高校学术与行政权力并存。学术与行政权力是大学权力的有机组成,二者相互渗透、密不可分的。从高校的发展历程看,“大学”(university)的本义是行会、团体,后引申为“为学习和研究某种学问而自愿结合起来的师生共同体”;19世纪初,柏林大学创始人洪堡提出了“教学与研究的统一”(Unity of Teaching and Research)的原则;目前,大学的功能扩展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多个方面,可以说,学术是大学的本质所在,学术自由是高校的立身之本、生命之源。同时,大学又是一个社会组织、行政机构,包括中世纪的“教师自治”或“学生自治”大学在内,所有大学都需要一些管理人员按照一定组织章程、管理原则、履行行政职能来确保其运行的有序性、严密性。因此,只有行政权力、没有学术权力的组织不是真正意义的大学;只有学术权力、没有行政权力的高校也会成为一个松散民间组织。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相互渗透、相互交织在大学内部的两种缺一不可的权力。
    (二)大学的“学术”特质决定了地方高校不适宜于采用“行政权力主导”的权力运行模式。大学的本质是研究学术、追求真理、创造知识、创新价值和培育人才,其核心是求真育人。[5]目前,美国大学实行“学术与行政权力两权分离、以行政权力为主”的运作模式,其权力体系主要由董事会、校长、评议会三方面构成,董事会和各级行政官员始终处于权力的控制中心,而教授评议会控制大学学术事务的权力微弱;相比之下,英国大学实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均衡” 的合作模式与德、法、意等欧洲大陆国家的大学主要实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两权渗透、学术权力为主”的运作模式更能体现大学的组织特征,更有利于学术的健康成长。我们认为大学不同于政府行政机构,它应继续秉承“崇尚学术”的大学精神,实现学术与行政权力的和谐共存。
    (三)地方高校应采取“学术与行政权力协调发展”的权力运行模式。地方高校目前可实行“学术与行政权力协调发展”的运行模式。由于地方高校发展历史比较短暂,学术基础比较薄弱,特别是远离中心城市的地方高校不仅学术队伍数量少、质量低、学术意识薄弱、学术资源匮乏,而且受到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的制约,“官本位”、“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学校目前发展主要依托学术权力还不现实,可实行“学术与行政权力协调发展”的权力运作模式。目前,英国大学实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均衡” 的合作模式,其权力结构一般分为大学、学部和系三个层次,校级权力通常包括校务委员会、理事会、评议会和大学副校长四个权力结构单元,其中大学副校长往往扮演着“行政首脑”和“学者代言人”的双重角色,教授行会拥有很大权力,董事会权力和行政人员权力只是其中的渗透部分。这种权力模式值得地方高校借鉴与学习。
    五、地方高校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协调发展的路径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地方高校内部管理权力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面对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运行的失调现实,我国地方高校应从文化层面、理念层面、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使得地方高校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逐步协调起来,唯有如此,地方高校方能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从而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
    (一)在文化层面,营造以“崇尚学术、发扬民主、追求卓越”为核心内容的大学文化
    大学文化不同于“官文化”和“商文化”,它是以大学为载体、通过师生员工的传承和创造、所积累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总和。地方高校应营造“崇尚学术、发扬民主、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使那些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学者成为学校天然的主角。
    崇尚学术是体现大学本质特征的要求。学术是大学的生命线,是“学理”与“应用”的有机统一;大学的本质是研究学术、追求真理、创造知识、创新价值和培育人才,是求真育人。因此,大学就应以学术为核心,崇尚学术自由,严谨求实,具有强烈批判精神,以追求真理、实现个人人生抱负和理想为终极目的。目前,地方高校应该大兴“崇尚学术”之风,营造浓厚的治学氛围,培育自己的校园文化。
    发扬民主是崇尚学术的基本要求。学术民主是学术自由的前提,它要求在学术决策、学术管理时,要尊重学术规律,确保学术主体的学术自主权;在学术活动中,应大力提倡“百家争鸣”,积极鼓励学派间的自由争论。没有民主的环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自由,因而也就不可能有繁荣的学术,更不会使大学成为自由者的乐园。因此,地方高校应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民主管理”、“学术自主”、“学术自治”的权力运行机制,保障学术权力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追求卓越是学术的基本目的。学术是永无止境的。地方高校尽管存在自身发展的局限性,但是,不能自惭形秽、止步不前,仍应“胸怀梦想”、“志存高远”。我们认为,一个好的地方高校,就应是自由探索者的乐园、社会的灯塔、创新的活水、真理的福地、文化的酵母、知识的源泉、道德的高地、科技革命的动力站、政府决策的思想库,拥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良好的治理结构、优良的教师队伍、超拔的大学精神、充足的办学设施。[6]
    大学精神是大学文化的核心内容,而大学精神包括“科学精神、创新精神、批判精神、社会关怀精神、自由和民主精神”。
    “科学精神”就是追求真理、坚持真理、服从真理,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学术研究和一切实践中,实事求是,敢于创新,运用科学的方法,坚持科学的态度,尊重客观实际,反对一切武断和迷信,这是科学精神的核心。哈佛大学的校训就是“真理”,耶鲁大学的校训是“真理和光明”,浙江大学的校训是“求是”。从他们的校训可以看出,科学精神就是他们的大学精神的核心内涵。
    “创新精神”是现代大学存在的价值所在,是大学在社会有机体中保证自身地位、提升自身地位的根本生命力所在。迄今正好建校200周年的柏林洪堡大学,之所以被称为现代大学之母,是因为她将科学研究作为了大学的一种基本职能,坚持认为,科学研究应该与教学结合起来,使科研成为一种教学模式,这样的教学模式才能让新人在成长的道路上看到知识诞生的轨迹;科研应该与学习结合起来,使科研成为一种学习方式,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才最具有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活力。因此,“创新精神”是现代大学的源动力。
    “批判精神”也是大学精神的内涵。从欧洲中世纪早期的大学开始,就有了自治的传统,并以传播知识和研究学问为最高理想,相对超越于社会现实。大学的批判精神首先表现为大学教师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能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传统与现实,否定非科学的内容,破除迷信与保守的意识,建立符合客观的科学的知识体系。大学批判精神的另一方面是对社会现实的理性反思和价值构建。
    “社会关怀精神”是大学精神的内涵之一。高等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社会需要是其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在工业化、信息化的社会里,大学已经被越来越深入地卷进社会机器的运转之中。关注现实、服务社会成为高校的第三职能,高等教育通过科学研究直接转化为社会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通过人才培养,为社会提供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高质量的人力资源;通过引领文化,成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阵地。
    “学术自由”是大学精神本质的要素。自由是创新的土壤,没有相对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去谈论创新那只是“痴人说梦”、“画饼充饥”。大学是一类特殊的社会性组织,以追求真知、修正谬误、坚持真理、捍卫理想和正义、传递高深知识为自己的使命和天职。因此,学术自由是大学实现其使命的“护身符”,是大学进行任何创新活动的先决条件。要实现大学的学术自由,首要的是培育和弘扬学术自由的精神。为此,在大学管理过程中,认识大学的组织特征是办好大学的基本前提;认识学术发展的规律是把握大学组织特征的必然结果;解放思想、解除禁锢,从而形成能自由争鸣和自由讨论的机制是发展学术的关键;大学拥有办学自主权并建立完善的学术制度是发展学术的保证。
    (二)在办学理念层面,应当坚定不移地坚守“行政权力的绩效应当体现在教师更有成效地教学和科研上,体现在学生更有成效地学习和成长上”的理念。
    大学是研究“大学术”、“大学问”的场所,先进的办学理念是大学快速发展的先决条件。地方高校应回归大学的学术本位,实现“大”与“学”的有机统一,回归“大”与“学”的本真。 一方面,地方高校要构建自己的“大家”、“大度”、“大雅”、“大舞台”、“大基业”。“大家”是指地方高校应拥有思想解放、敢为人先、具有先进办学理念的大学引路人,如哈佛大学的艾略特,芝加哥大学的赫钦斯,华中科技大学的朱九思等。“大度”是指地方高校应倡导“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办学理念,能容纳各种不同的思想和见解,能接纳来自三教九流的教师和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彻底改变地方高校目前教师和学生来源均单一的局面。“大雅”是指地方高校应形成崇尚学术、潜心学问、美化人生的大学氛围,在这个氛围中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大舞台”是指地方高校能为所有的学生和教师的发展提供大舞台,成为师生实现梦想的圣地。“大基业”是指地方高校应有资料丰富的图书馆、设备先进的实验楼、环境优美的教学楼、器械完备的运动场等,为师生的发展提供优越环境。
    另一方面,地方高校应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学者”、“学问”、“学风”、“学生”。大学是由若干学科构成的,没有学科就没有大学;大学是由学者构成的,没有学者,学科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大学能产生新的学问,没有新知识的产生,大学就不能履行其使命,也不能培养出真正意义上的新人;学风是师生对学术的态度,大学就应具有敬畏学术精神之风、遵从学术自由之责、追求卓越品质之志,没有严谨的研究之风和勤奋的学习之风,也就不会是好的大学;大学之“学”,更在于大学的一切所为全在于学生,全为了学生,这是大学区别于研究机构的根本所在。
    所以地方高校的办学中应充分体现为学生成功奠定基础、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的理念。因为只有大学的教师发展了,这个大学才可能获得发展;因为只有一代又一代的学生成功了,这个大学才会获得社会广泛的认可。也只有这样,行政管理才真正地表现出价值和意义。
    (三)在制度层面,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学术与行政权力协调运行机制
    目前,地方高校应本着“学术至上”、“学术自由”、“学术自治”、“民主管理”的治校理念,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权力运行机制。
    颁行大学章程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地方高校应尽快完成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大学的顶层设计、内部管理的指针,地方高校应该认真制定符合本校发展实际与需要的章程,对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做出明确规定,特别地要明确地界定“党委、校长、纪委、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学生与校友”的权力与职责,使得各个利益相关者能切实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并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是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协调运行的关键。地方高校应本着“去行政化”的理念,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教学、科研激励机制。由于地方高校的特殊性,许多在学术研究上的优秀者走上了行政管理的岗位。因此,地方高校行政人员应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特别是享受专业技术职称的行政管理人员应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科研业绩;同时,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奖励力度,增强教学科研工作对全校教职工的吸引力,激发教职员工教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整个学校的学术品质。
    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良性运行的保障。关于章程中所界定的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责任是否严格地得到了遵守应该有一个机构来监督,这个机构应该独立于地方高校。地方高校任何一个内部机构都无法来监督该校党委或校长的权力,特别是党委的权力,水平越低的地方高校越是如此。这就像现在的高校的纪委无法监督党委一样。从地方高校的实际看,这个机构应该由地方高校章程的审批机关代表、地方高校的学术委员会主任、地方高校的教授代表等成员构成。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每年审核一次地方高校的党委和校长是否按章程的规定来实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协调运行。
    (四)在实践层面,强化学术与行政人员工作职责与合作精神,规范学术与行政行为。
    在完善大学内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地方高校还需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的学术素养,强化其工作职责与学术使命,通过权力重心下移、分层治理、分工协作等形式规范学术与行政行为。
    行政权力重心下移。长期以来,地方高校受前苏联高校的“高度政治化和技术专家主导”的运行模式影响,地方高校的权力资源、学术资源往往掌握在高层行政管理人员手里,广大师生常常处于受管理、受控制的位置。因此,地方高校要承担好大学使命,需要克服“权力过分集中”、“官大权大”的现实,权力重心应逐步下移,使二级院系(所)和广大教职员工回归“主人翁”地位、发挥主人翁精神,增强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地方高校可实行校、院(所、中心、实验室)二级管理,校级管理部门与学术组织主要职责是“制定目标、宏观调控、研究政策、对外联络、监督考核、公共服务”。二级学院(所、中心、重点实验室)具体负责学校决策执行、活动开展,成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的真正主体。学校层面的工作主要由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两个重要的会议完成;二级学院(所、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工作由党政联席会议解决。这是学校行政权力运行中权力分解的模式。
    学术权力校院两级责任明确。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大学学术委员会 的职责是审议学科和专业的设置,制定教学和科研计划,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事项。因此,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全校学术事务的政策制定、政策运行与监控,成员由各个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组成,学术委员会主任由地方高校内部学术地方相对而言最高的学者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下可设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从学校层面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的指导并对课程进行评估,成员由在教学上有建树的教授组成,中心主任由地方高校德高望重的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下设科研委员会负责校级课题与成果评审、校外课题和成果的推荐,成员由本校各个一级学科中科研业绩突出的青年教师组成,主任由青年教师中影响力相对最高的学者担任;学校设学位委员会负责学位评定与授予,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主任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担任;学校设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审,执行学校职称领导小组所作出的有关政策,成员由各个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在二级学院(所、中心、重点实验室)可设立分学术委员会,成员由本单位各个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担任,主任由成员们选举产生。同时二级学院还可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本本单位年长的在教学上影响力较大的教授担任,主任由成员选举产生。由二级单位这两个学术组织来本单位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研与学术交流等学术事务的决策与管理。校长在学校层面的行政中应充分尊重校级学术组织的意见,二级学院(所、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在本单位的行政中也应按照学术组织的意见办理。
    总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作为高校内部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不可偏废的。忽视学术权力,大学必衰;放弃行政权力,大学必败。因此,地方高校只有科学处理权力关系,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才能迎来学术繁荣、特色鲜明的美好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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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汪明义.什么样的大学是好的大学[J],中国高等教育,2010,(23)

How to operate academic and administrative power in regional university
Mingyi Wang
(Yibin University, Yibin in Sichuan Province, 644007)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and academic powers are indispensible in university powers, which are inconsistent at regional university because of short history, old ideas, unreasonable teacher group and not-good students. The author consider that they must contain tension and we must improve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and power mechanism of culture, idea, system and practice in order to make the regional university develop scientifically.
    Key words:regional university, academic power, administrative power,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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