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学生发展服务 高校网员单位信息 网员单位专区 高教改革发展专题集锦 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

建设高等教育强国
高等教育协同创新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基层学术组织功能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学术前沿  > 正文
武昌工学院出台措施将严惩毕业生学位论文作假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5-22

     近日,武昌工学院针对毕业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现象出台严厉处理措施,同时对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在读学生和教职工也作出了惩处规定。

  该校对抄袭和剽窃作了明确界定。将下列六种行为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抄袭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有伪造数据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一经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该校学位评定委员将根据性质与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撤销已授予的学位的处理。其中对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在读学生和教职工,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或开除学籍、开除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等处分。

  据该校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个办法,不是权宜之计,旨在规范该校学位论文管理,强化严谨求实学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等法律依据制定的。


分享到:
联系我们——网站公告——官方微博——作风建设监督信箱
高教改革与发展网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4045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