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5年申请考察验收期到2013年3月31日期满,全国315所独立学院中只有23所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另有8所独立学院进入转设考察、公示期,约占独立学院总数的10%。”鉴于这种现实情况,教育部2013年5月又把独立学院规范验收的最后期限延迟到2016年,并要求292所独立学院在“十二五”期间的每年第四季度,接受教育部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大考”,即基本符合要求、拟停办与暂缓验收。
据了解,为规范与引导独立学院的改革发展,教育部在2008年颁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教育部26号令”),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这部立意与出发点都是好的国家部门法规,为什么签署施行这么多年却执行不下去呢?独立学院深化改革又面临怎样的形势?
高等教育大众化与“教育产业化”催生大批独立学院
“毫无疑问,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产物。”湘潭大学兴湘学院院长刘巨钦说。
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15%以内就是精英阶段;15%~50%则属于大众化阶段;超过50%就是普及化阶段。对照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这个理论,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规模与人民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尖锐。
据参与国家教育政策制定的工作人员透露,1977年恢复高考以后,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1.5%,经过20年发展这个指标才增长至9.1%,而1997年世界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平均毛入学率达到60%。
从1999年开始,中国高等教育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即全国本专科招生人数1998年是108.36万,1999年达到159.68万,增长47.36%;2000年达到220.61万,增长38.16%;2001年达到268.28万,增长21.61%。
这一系列令人瞩目数字的背后,存在着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严重问题。
据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钟秉林介绍,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改变政府包办教育的状况,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在这一思想的推动下,浙江大学与杭州市政府联合创办的浙大城市学院,成为教育部批准的国内第一所独立学院。
“虽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未提出‘教育产业化’,但是这股风气在地方愈演愈烈,成为一些地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指导和政策取向。”上述参与决策的工作人员说,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资源外延性扩张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全国迅速发展起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的公开材料显示,到2001年全国独立学院有318所、在校生达186.6万人。
“规定的5年申请考察验收期到2013年3月31日期满,全国315所独立学院中只有23所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另有8所独立学院进入转设考察、公示期,约占独立学院总数的10%。”鉴于这种现实情况,教育部2013年5月又把独立学院规范验收的最后期限延迟到2016年,并要求292所独立学院在“十二五”期间的每年第四季度,接受教育部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大考”,即基本符合要求、拟停办与暂缓验收。
据了解,为规范与引导独立学院的改革发展,教育部在2008年颁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教育部26号令”),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这部立意与出发点都是好的国家部门法规,为什么签署施行这么多年却执行不下去呢?独立学院深化改革又面临怎样的形势?
高等教育大众化与“教育产业化”催生大批独立学院
“毫无疑问,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产物。”湘潭大学兴湘学院院长刘巨钦说。
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15%以内就是精英阶段;15%~50%则属于大众化阶段;超过50%就是普及化阶段。对照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这个理论,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规模与人民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尖锐。
据参与国家教育政策制定的工作人员透露,1977年恢复高考以后,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1.5%,经过20年发展这个指标才增长至9.1%,而1997年世界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平均毛入学率达到60%。
从1999年开始,中国高等教育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即全国本专科招生人数1998年是108.36万,1999年达到159.68万,增长47.36%;2000年达到220.61万,增长38.16%;2001年达到268.28万,增长21.61%。
这一系列令人瞩目数字的背后,存在着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严重问题。
据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钟秉林介绍,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改变政府包办教育的状况,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在这一思想的推动下,浙江大学与杭州市政府联合创办的浙大城市学院,成为教育部批准的国内第一所独立学院。
“虽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未提出‘教育产业化’,但是这股风气在地方愈演愈烈,成为一些地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指导和政策取向。”上述参与决策的工作人员说,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资源外延性扩张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全国迅速发展起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的公开材料显示,到2001年全国独立学院有318所、在校生达186.6万人。
大部分独立学院难以达到“独立”标准
“对于独立学院的设立及组织活动,教育部26号令设置了很多准入门槛与法律责任,但其具体的规定与做法脱离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一独立学院院长说。
一位知情者也表示,“某省15所独立学院中,只有两所在形式上符合教育部26号令要求。以此推算,全国80%左右独立学院都达不到标准。”
据透露,目前各界争议最大的三条规定分别是:第十二条,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须经依法验资,于筹设期内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本办法施行前资产未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完成过户工作;第十八条,申请筹设独立学院须提交下列材料(五),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其中包括不少于5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五十六条,独立学院有资产不按期过户等情形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1至3万元的罚款、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罚。
“500亩土地指标不够实事求是。若按这一标准执行,北京市现有的5所独立学院‘达标’都有难度。”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院长李杰表示,对院长而言不要说500亩土地,有1000亩土地更好,可投资方就不一定同意。何况国外一些知名大学都没有达到500亩土地面积。
关于获取土地指标的难度,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长叶国灿深有感触。该院2009年就启动异地新建工程,校园规划面积1120亩。当地土地“招拍挂”价格达到300万元/亩,市政府支持学院建设给予19万元/亩,第一年给了100亩,第二年300亩,第三年80亩,第四年100亩,其他土地指标还在继续“排队”。
此外,大部分独立学院资产过户迟迟启动不了。教育部独立学院规范验收政策要点中对资产过户的要求是,出资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承担过户过程中的税费。但是,资产增值部分税费问题不是教育部门一家说了算,涉及国土、税务、财政等部门。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王佐书介绍,目前国内只有黑龙江通过地方立法减免民办高校资产过户费用,其他省份没有放开这个口子。有的独立学院院长向本报记者透露,“省级政府秘书长主持召开多次协调会,但国土、建设、税务部门就是不同意减免。”
中国教育无法回避的“死结”
“教育部26号令从法律上对独立学院进行合法化,使其成为一种正式的办学模式。但在实际执行中缺乏操作性,尤其是没有完成资产过户就无法通过教育部考察验收,变成了‘死结’。”李延保说。
“自2013年3月31日至今,我们既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没有看到什么正式文件,独立学院的发展与定位处于不明确状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委书记胡礼祥说出了一个尴尬的现象,浙大城市学院是全国独立学院的典型,教育部26号令施行以后,一直没有接受考察验收颁发“准生证”。
“教育部最大的麻烦就是‘26号令’。”丁晓昌说,教育部在对26号令征求意见时,江苏省教育厅明确提出建议。这种事情必须是由国务院牵头,各个部委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一起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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