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学生发展服务 高校网员单位信息 网员单位专区 高教改革发展专题集锦 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

建设高等教育强国
高等教育协同创新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基层学术组织功能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学术前沿  > 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7-9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

教体艺[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基本标准》是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估、检查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是达不到《基本标准》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不得评为合格等级,各省(区、市)不得批准其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体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基本标准》。 

  教育部将适时组织开展面向所有高校的《基本标准》达标工作专项评估、检查,凡不达标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停止招收运动队新生。 

  请将此件转发至所属高校。 

  教育部 

  2014年6月11日



分享到:
联系我们——网站公告——官方微博——作风建设监督信箱
高教改革与发展网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4045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