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学生发展服务 高校网员单位信息 网员单位专区 高教改革发展专题集锦 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

重点学科• 特色专业
课程• 教材• 方法
实验• 实训• 实践
专家• 名师• 团队
教学• 科研• 服务
组织• 培训• 网站
专业学术信息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教学• 科研• 服务>重要动向 > 正文
福建将建8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3-15

      即日起至4月15日,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可申报建设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12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出通知,“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在普通本科高校中重点建设8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时间至2015年。

  示范中心将重点突出6个建设内容:开展教师培训,面向学校全体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和研究生助教开展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必要的教育技术和教学技能;开展教学咨询服务,面向学校全体教师,重点是新进教师、中青年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满足不同学校特色化人才培养和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策略与技巧,推动营造重视和研究教学的氛围,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文化,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加强对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考核、检查、评估和交流,确保教学改革卓有成效、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汇聚省内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高水平师资,集成省内优质教学资源,形成共享机制;承担促进省内高校加强校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相关任务,组织省内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管理人员培训;开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实践研究,组织开展省内高校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为省内高校开展师资培训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特色专业办学经验。

  据了解,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遴选条件包括:“中心”的建设目标明确,制定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检测;学校已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设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中心的建设及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已开展了实质性工作并取得成效;学校具有较为雄厚的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支持与研究团队,常设有专门团队从事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工作;学校已整合相关教学资源;学校在教师培训、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和相关行业人才培训方面已作出较大贡献;学校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已有半年及以上的时间,已开展了实质性工作并取得成效。

分享到:
联系我们——网站公告——官方微博——作风建设监督信箱
高教改革与发展网 Copyright@2015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4045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