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大学制度如何凸显中国特色 ——
盛连喜

    世界各国的大学,其发展历程是不同的,但不断完善大学自身的制度建设,则是提高大学综合实力的共同举措。因此,思考我国高校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也必须立足于当今中国的实际,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使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显著的时代特征,又符合大学的本质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
    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任务格外紧迫
    现代大学的“现代”二字,更主要的是价值性或意义性的概念,即实质是大学制度所依据和体现的办学理念、思想观念的价值水平。虽然欧洲中世纪大学是世界上诞生最早的一批大学之一,但主要基于基督教文明,大学受制于教会,教师受制于宗教。在经过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后,欧洲才出现了与传统大学完全不同的现代大学。现代大学有了充分的自治权,教师在学术上有了自由权,进而科学研究成为大学的重要内容。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大学在美国得到了新发展,其标志是明确了大学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为社会发展服务为其基本功能,使大学从社会的边缘进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
    可见,现代大学在本质上应该是传授知识与发展知识、追求知识与探索真理、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社会服务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集合体。现在我们强调要增强大学的办学自主权、教授治学、扩大开放等,实际上都是对大学本质的回归。科学健全的大学制度是一所强校的重要标志。
    现代大学制度总体上要反映上述的大学本质,这决定了它不是一个既定的存在,而是一个建构中的事实。也就是说,现代大学制度是动态的和变化的。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学校,大学制度建设的重点是不同的。大学制度是一个融合一所大学历史与现实、具体与抽象、问题与方法的,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
    在中国,大学的历史如果从清政府1862年建立的第一所高级外语外交学校——京师同文馆算起,至今有148年;如果从1895年建立的略具现代大学雏形的天津中西学堂算起,至今也只有115年;如果从1898年建立的更为正规的国立大学——京师大学堂算起,至今才有112年。所以,中国的现代大学形成得比较晚,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任务也就格外紧迫和繁重。
    之所以强调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紧迫性,不仅是因为某些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更为急迫的是,这些缺失或不健全已经制约着大学的发展,若不加以改革和积极探索,大学的许多本质将会丢失,大学的功能就得不到全面的发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任务就难以实现。
    发挥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学领导体制的优势
    大学制度是处理大学与国家、社会以及大学内部关系的制度。实际上,我国绝大多数高校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基本是围绕着“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而展开的。因此可以说,这4个问题成为现阶段我国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其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学领导体制。
    在新中国建立至今的60余年中,中国高等学校先后经历了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革命委员会负责制、校长负责制(试点)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7种模式的领导体制。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举办的高校实行中国[此信息被系统过滤]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法律的形式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下来。
    党委领导是办学方向和全局的把握、重大事项的决策,是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的统一,不是“领导一切”,更不是代替校长行政。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是集体智慧的凝聚。坚持党委领导要注重搞好3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保证驾驭全局的制度建设,也就是有关提高“党管方向”和“党管大事”能力的制度建设。这方面的制度建设要求依法明确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细化保证党委常委会决议执行的有关制度,如工作报告制度、督办制度等。二是“党管人才”工作的制度建设,包括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高校党委对学校的领导,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为高级知识分子和各类人才服务。我体会,党管人才的内涵是党组织要关爱人才,要助推人才成长,要准确把握和充分尊重各类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条件和保障。三是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其实质是用人导向的问题,要把干部队伍整体素养的提高,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等有关制度的完善作为干部制度建设的重点。
    校长负责实际上就是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领导依法对学校行使的管理。从狭义上讲,大学制度建设主要就是大学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过程。行政管理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是项系统工程,而且也是个动态过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系统要科学地开展工作,必须通过制度保证在经费使用、资源配置、行政管理等方面实现科学化,实现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校长是一所大学的灵魂,这种提法是有道理的。办学的理念、治校的方略、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社会资源的争取等都依赖于校长的智慧。在这些方面,党委必须充分发挥校长的作用并大胆地为其创造施展才能的空间,确保其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我认为,党交给高校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就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党组织依靠谁来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呢?毫无疑问,主要是广大的教师。大学教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具有对科学和学术的崇尚、对真理的追求、对民主的向往等鲜明的特点,这是他们之所以能够胜任大学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也是赢得人们尊重的原因所在。大学校长是这些知识分子的优秀代表,受党和政府的委托管理学校,从这个基本点上讲,大学党委和校长的职责是一致的。高校党的组织要完成党赋予的职责,就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而这首先要体现在对校长的充分信任和尊重上。这是完成党赋予高校党组织职责的前提,没有这种认识,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学领导体制就不可能发挥其优势。
    教授治学是按教育规律办学的必然要求
    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已是全国高校的共识。实现教授治学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核心所在。世界上所有高水平大学无不重视教授在办学中的重要作用,这也是遵循教育规律和办学规律的必然要求。学校党委和行政系统能否把属于教授治学的权力交给教授,这是实现教授治学涉及的最基本的问题。目前,东北师范大学的教授治学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在学校层面,调整了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扩大了学术决策权力,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都不是学校许多学术机构的成员,以便更好地保证学术权力的相对独立;在学院层面,自2000年开始实行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负责制,如今已经10年,运转效果非常理想。
    大学是一个典型的社会生态系统,大学的制度建设也需要协调、兼顾各种关系和各方利益,以处理好大学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改革与稳定、重点突破与协调发展等关系,所以,治学和治校是两个概念,学术权力不能取代行政权力,大学的科学发展需要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宏观调控作用。尤其在高校中,绝对地划分教授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不可能的,两者只能相对分离。
    为人师表是实施好教授治学的前提。教授治学的基石首先是教授具有的渊博学识,但这并非是教授的全部。一名受到师生尊敬的教授还应该具备高尚的人格品质,成为追求真理、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关爱学生的表率。教授代表着社会的良知和智慧,必须对社会负责,对人才培养负责,对教育的科学发展负责。教授治学既包括学术,也包括教书育人、学科建设、队伍和学风建设等任务,这就需要教授们既能自觉地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学科建设规律,又能善于团结他人,只有这样才能承担起教授治学的重要职责。
    在教授治学的有关制度建设中,主要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学术上要坚持学术自由的原则,学术问题只能用学术标准来评价,鼓励学术民主、学术争鸣;二是因学科特点的不同、专业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学术管理和评价要体现分类要求,以业内认可为主要标准;三是学术管理重心在基层,一般应自下而上地进行,不能依靠自上而下的命令。
    民主是大学必须高扬的一面旗帜。大学里的广大师生应该具有“知悉校务、参与管理、有效监督”的权利。民主管理是大学依法治校的基础,也是科学决策、开放办学的一个重要途径。民主管理的要义,是代表群众利益的大学管理者能够听得到、听得进、听得懂群众的真正呼声和意愿,善于集中群众智慧来办学。
    搞好民主管理制度建设首先要尊重群众,学校管理者能自觉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原则,使广大师生员工有参与学校事务、参与决策讨论、参与献计献策的机会。也就是说,民主管理是个有序的过程,它既需要领导层面的主动支持,也需要制度作保证。其次,要落实好党和政府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在规范化和程序化上下功夫,在认真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好各群团组织积极参与议事、管理和决策的职能。再其次,要积极拓展民主参与的渠道,不断创新民主管理的新形式和新途径,如实施重大问题听证会制度等民主决策的办法。 (《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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