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专业评估工作的若干思考 ——
张彦通 李茂国 张志英

    【摘  要】 专业评估是高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高等教育专业评估体系。本文总结了发达国家专业评估与认证的成功经验和我国建筑工程专业评估的实践探索,提出了借鉴国际惯例建立我国高等教育专业评估体系的设想。
    【关键词】 专业评估 国际惯例 评估体系
    【作者简介】 张彦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茂国,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处长;张志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课题号:AIA010025)。
    【文章来源】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05年第3期
    近年来,高等教育迅速而广泛的发展使得高等教育评估受到世界范围内的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评估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而被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所认可。就目前情况看,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主要有三种类型:政府评估、专业评估与认证以及社会机构的教育排行。[1]然而,实际情况是,专业评估与认证在我国整个高教评估体系中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除国家建设部在建筑工程领域对专业认证制度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探索之外,我国对专业认证的认识还处于以介绍外国经验为主的阶段,在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尚未开展过大规模的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
    评估是根据一定的标准,以定量或定性的形式对事物作出价值判断的活动。在实际生活中,评估evaluation,评价assessment,评定appraisal,评鉴validation,认证accreditation,评审audit等概念,经常被当作同义语使用,当然,这些词的用法在国外也不规范。在本文中,评估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其它词则是评估的某一方面。评估作为对事物及其过程的判断,是一个包含一系列步骤和方法的连续性的系统,既可面向现在,又可面对过去和未来。认证是一个由第三方进行、以确保过程和结果公正性的评估类型,它通过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的认证证书,使有关方面确信经认证的产品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规定的要求。专业评估是以专业为对象,依据评估标准,利用可行的评估手段,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专业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它既是对高校各种专业的教育质量的评判,也是高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出现了高速发展的趋势,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也因此而格外关注,国家教育部针对高校教育质量组织了一系列较大规模的评估活动,并在当前高教规模迅速增长的形势下不断探索教育质量评估的未来发展趋势。作为教育部正在实施的“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一轮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已于2003年正式启动。一年多来的评估工作充分证明,教学评估已成为促使高校重视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式,成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新形势下加强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基本方法和重要手段,真正达到了“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2]然而,由于我国各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各异,各校水平参差不齐,加之高校是一些大而复杂的组织,如果都用同一个标准去衡量,对各校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就不可能充分评判。我们考虑,是否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按照我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更新思想观念,拓宽专业口径,改革内容方法,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思路,[3]以教育部开展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基础,建立以质量保障为核心的高等教育专业评估与认证体系,引导各校充分认识自己的优势与薄弱环节,根据各自的专业特色,注重内涵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专业评估的成功经验与启示
    任何制度的建立都不是凭空设想出来的,许多问题的解决不仅要依靠自身的发展与完善,还要参考和借鉴外来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在许多发达国家,高校的各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专业评估机构,这些机构与学校的专业教育与发展建立了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虽然各国的评估制度、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自然和社会状况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各具特色,但考察它们过去十年中建立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却不难发现其中的诸多相似之处,如,国家认证评估机构的独立自治、经费来源、领导和人员结构、评价和评估的过程步骤、评估类型与周期以及评估等级划分和结果使用等等方面,共性不少。因此,借鉴发达国家专业认证制度的成功经验与做法,逐步构建合理、公正、科学、权威的中国高等教育专业评估体系是可行的。
    在国外,专业认证或评估工作通常是由对口专业(或职业)团体或由其授权的专业评估机构负责。这些团体或机构通常是由教育、工程(或设计)界及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这些人对专业的历史背景、现状、社会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方向通常有深刻了解,是专业评估的权威。在美国,学校的认证一般分为两个层次:单位认证和专业认证。单位认证,也就是大地区认证或者校级认证,是强制性的;但是专业认证是自愿的。以整个学校为单位的单位认证亦可称为校级认证,主要是对学校的办学目标、物质条件、经费来源、师资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学生工作、少数民族学生比例、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实际工作能力、办公及体育设施、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多元化等方面进行评估。当然,这仅仅是对一所学校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办学能力的基本评估,并不能代表各个专业的实际水平。美国高校各专业(如教育、医学、工商管理、工程、音乐、卫生护理等)都有本专业的认证机构。在美国,此类专业认证机构多达50个左右。由于院校认证主要是对学校的管理、师资、设备等进行评估,因而并不具体到对专业课程设置等细节问题提出要求,事实上,学校数量的众多也使得院校认证无法涉及每个院系专业教育的细节。因此,用以保证各个专业质量的专业认证就成为院校认证的有效补充。如:美国工程与技术评估委员会(Accreditation Board of En-gineering andTechnology,简称ABET)负责工程与技术各专业(包括土木、机械、电子、化学工程等30多个工程专业)的教育评估工作。ABET成立于1932年,是由31个工程专业技术协会组成的联合体,其宗旨是代表这些协会开展教育专业认证,推动工程、技术及应用科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保证工程专业教育的质量,为工程专业毕业生进入各相关职业领域(或注册工程师队伍)提供准入资格保证。作为社会化的独立第三方的教育认证组织,ABET是大学、企业、政府之间的中介,在传递政府要求、反映企业需求、推动教育改革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而既赢得企业和工程专业组织的支持,又赢得大学的认可。迄今为止,美国全国500多所开设工程与技术专业的大学,总计有1500多个工程专业、700多个技术专业及50个与工程相关的其他专业获得了ABET的认证,换言之,ABET的认证范围几乎涵盖了美国大学开设的全部工程专业和绝大多数技术类专业,对推动美国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保证其工程教育的质量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因而也可以说,市场调节、政府干预和包括专业评估在内的非政府性的评估与认证制度构成了影响和决定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三大要素,其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加拿大也为工程教育的全球化作出了很多努力。加拿大职业工程师委员会(CCPE)代表所辖的成员组织,并通过其常设委员会——CEAB、CEQB和IAC来开展工程认证,从而为工程教育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CCPE是加拿大12个省份和地区的职业工程协会的国家联合体,CEAB(加拿大工程认证委员会)是CCPE的一个常设委员会,由来自私人、公共和学术领域的13名职业工程师组成,作为志愿者,这些成员对认证负有责任,对其他国家的认证系统的等价性进行确定,并对签订了认可协议的有关实体的活动进行监督。CEQB(加拿大工程质量委员会)是CCPE的另外一个常设委员会,其任务是协助那些具有未经认证的工程计划的在加外国毕业生以及那些通过自学获得工程资格的本国毕业生建立不同学科的课题提纲,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评估。建于1997年的IAC(国际事务委员会)是CCPE第三个同样重要的委员会,其目的是促进国际上与加拿大教育和认证标准的互认以及促进工程师的国际流动。目前,CCPE已加入多个国际协议,极大地增强了工程认证的国际互认与工程师的国际流动。CE-AB还在建立认证体系方面对不同的国家进行帮助,为世界工程教育做出了有价值的贡献。
    由于发展教育的理念和路径不同,环境与条件各异,欧洲各国的认证体系显示出不同的特色。英国和一些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评估的重要特点之一,是评估模式以学科专业为基点,因为学科专业水平既是各高校办学的基础,也是其办学水平的集中体现。英国将所有学科专业划分为60个类,根据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内容和特点制定不同的评估标准,形成具有指导性的对照表,这些对照表通常是各校最好、最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总结,对多数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具有积极的参考作用,而且有利于不同专业形成不同的发展模式。英国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比较科学,包括教育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大纲、实施计划、条件保障等,均有相应的合理可行的评估标准。这些评估标准已经成为规范和指导高校教育活动、提高高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当指出,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其认证标准都十分重视自评工作,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估相结合,以自评、自建、自我完善为主,强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外评的作用在于协助、指导和咨询;认证标准既有刚性又有弹性,既有共通性又有针对性;重视特色项目的评估与认证,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践能力,并强调评估与认证模式的发展性。这些成功经验与做法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专业评估体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我国建筑工程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的实践探索
    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大规模开展过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但应当肯定的是,建筑工程领域已经对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做了一些有价值的实践性探索。由国家建设部主持开展的我国高校建筑工程专业评估工作始于1993年,目的是加强国家对建筑工程专业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和提高建筑工程专业教育的基本质量,使我国高校建筑工程专业培养的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参加注册工程师考试的标准要求,并与发达国家有关专业的教育标准相协调,为在国际上相互承认学历创造条件。高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学条件,二是教育过程,三是教育质量。[4]
    在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国高校建筑专业教育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目前我国已有26所学校通过了建筑工程专业评估,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有力地促进了专业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各校对建筑工程专业的教学投入,为我国实行注册工程师制度和与发达国家相互承认学历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专业评估工作也推动了国际间的相互了解和相互认可。在专业评估工作中,我国坚持国际通行的标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具有我国特色的专业评估文件;邀请国外同行作为观察员参加评估视察活动,让中、外之间有一个更好的了解,从而促进了对评估结论的相互认可。经过10年的努力,在评估结论互认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如,1998年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ISE)就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签署互认协议;1999年与香港建筑师学会(HKIA)就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签署互认协议;2001年与美国建筑师注册委员会就建筑学专业评估互认达成共识;2002年4月与英国特许营造师学会(CIOB)签署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评估互认协议,等等。[5]
    当然,建筑工程专业评估工作在我国毕竟刚刚开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关主管部门管得过宽,统得过死,人才培养目标单一。[6]如,同一个专业不分重点和非重点大学提出统一的培养目标,统一的课程设置要求,统一的评价标准,规定采用统一的教学模式。这与社会对人才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的需求是相悖的。专业是高校依据学科分类、为培养人才而设置的最基本的教学平台,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是学校办学的基础,是影响学校办学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集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于一体的复杂的教学工程,专业建设既要体现国家对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又要努力办出各专业自己的特色,以满足社会各方不断发展的多样化的需要。
    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专业评估体系的一些想法
    目前,我国已经正式成立了国家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评估将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评估中心组织实施。[7]我们的初步想法是: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依据高等教育专业评估的目标,努力在实践中统一不同评估主体的人才培养观与质量观,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和搞好今后的专业评估,在具体操作程序上力争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课程建设为重点,以教学基本建设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为手段,以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为目标,积极构建以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为内涵的复合式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实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与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衔接与统一,使专业评估既是监控学校教学质量的手段,又反映社会、行业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从而成为教育与社会的一个接口,使我国高等学校的专业教育走向全方位的开放。具体来讲,一个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与可持续发展性的专业评估体系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办学目的与方向。主要指专业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学校与学院的定位。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和专业自身的条件和发展潜力,找准学校和专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位置,确定专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目标,以及所培养的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主要服务面向
    2.学科专业建设。高校能否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学科专业建设是关键,其水平能反映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体现学校的办学思路与特色,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因此,高校必须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需要,使培养的人才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能力、较高的素质和灵活的适应性。要达到这一目标,学科专业建设必须科学合理。
    3.学术水平。高校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技文化的双重任务。提高学科的学术水平是人才培养的基础,而无论是传统学科的发展还是新兴学科的创立,其基本途径都是科学研究。没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学科和专业建设就上不了层次。对学术水平的考察,主要包括被评专业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和学术研究成果。如:承担的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攀登项目、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863和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其它基金项目、省部级课题等等,以及相应的研究成果如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等。
    4.师资队伍。改革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师资队伍水平决定着专业教学的质量、办学水平和学生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综合实力,绝不可等闲视之。
    5.课程建设。专业教育是通过课程教学实现的。课程是高校开展教学建设、组织教学活动和保障教学质量的基本单元。专业建设的基本落脚点,就是要落实到人才的培养上,而人才培养的质量如何,必然要落实到课程建设上。这也是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根本不同之处。课程建设是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关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途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是专业建设的核心。
    6.教学条件。教学条件是专业建设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包括教学经费的投入与利用、实践教学、制度建设与保障体系的健全、专业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等。
    7.教学。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是高校强化专业建设的基础。重点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要对教学过程,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以及教学效果的优劣进行评估和考核。
    8.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科学、合理、完善、符合学校教学管理规律的教学管理体系是专业建设的组织保障。专业评估当然要对教学管理体系是否遵循教学规律,能否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运行进行考察。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畅通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网络,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的观念,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目的。
    以上各要素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高等教育专业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董秀华:《专业认证:中国高教评估不可忽视的视角》,《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4年第4期。
    2.肖瑞峰:《求真务实,建立教学评估的长效机制》,《中国高等教育》2004年第19期。
    3.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4.国家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文件》,2003年12月31日。
    5.中国工程院:《中日韩三国圆桌会议交流材料》,2003。
    6.杨和礼、何亚伯、侯建国:《试论建筑工程专业教育质量评估》,《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7.周济:《在国家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成立大会上的讲话》,http:∥www.bai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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