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离现代大学制度有多远? ——

    对于中国大学今天的发展来说,现代大学制度远比经费、设备甚至师资都更加重要。愈来愈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已经成为中国大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但是,与现代企业管理相比较,现代大学管理更具有特殊复杂性,所以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已经逐步建立,而现代大学制度离我们却甚为遥远。对中国人而言,“现代大学制度”远不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概念。虽然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一些专家、学者发表了一批成果,但总体上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的理念、模式、构架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功夫认认真真地进行思考和研究。作为一个大学管理工作者,本人当义不容辞地参与这种探索和研究。为此,我乐于以一个学者的身分力所能及地阐述自己对“现代大学制度”的点滴认识,以就教于同仁。
    “现代大学制度”的理念
    中国的教育制度源远流长。可以这样说,中国在进入农业社会的同时也进入了一个“学习的社会”。但是,中国的教育最早是被国家所垄断的,如果我们翻开《周礼》一书,稍稍留意一下它的主要内容,即可看出,周王朝在几千年前就已建立了一个严密的“官”“学”不分的教育体系,这也就是后人所说的“学在官府”。后来,随着周王朝的逐渐解体乃至彻底崩溃,这一教育体系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大转向,亦即那些在周王朝中专管各种教育的职业官员纷纷流落民间,专靠讲学授徒以养家糊口,于是便形成了“私学”在民间蓬勃兴起的局面。所谓“礼失而求之野”,指的就是当时的这种教育状况。如此状况经过几百年的浑灏流转,到西汉武帝时又发生了一次历史性的嬗变,即政府又重新把教育统管了起来,并设立了“太学”、“国子监”、“国子监祭酒”等专门的机构和职位来专事国民的教育。由此,“学在官府”不仅再次成了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而且也为后来的科举制之确立开了先河。
    中国的考试制度发轫于公元前一世纪,而科举制则产生于公元587年,终止于1905年。在这一千多年的漫长历史中,科举制固然为中国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但它的弊端也多为后人所诟病乃至痛恨。我想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它或许也像中国其他方面的问题一样,当中国展开现代性的历史进程时,它没有也不可能适时地实现自身内部教育范式的变革和转型。但有两点是我们绝对不能否定的:一是英国的文官制度曾经大量借鉴和吸取了中国科举制中的合理因素;二是中国强烈要求废除科举制并鼎力促成中国产生略有近代意义之大学教育的,正好是在科举制中获得进士乃至状元功名的一批人物。
    中国近代大学的发端至今仅一百余年。其肇始是19世纪最后5年间建立的北洋大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到20世纪初,是张謇、蔡元培、严修、唐文治、杜国庠、晏阳初、蒋梦麟等教育家促成了近代大学向现代大学的转换,明显的标志是蔡元培游历欧洲数国,尤其是认真考察了德国洪堡大学的教育制度后于1912年亲自制定的《大学令》,这是一个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早期文本,也是中国大学在办学理念和实践上的一系列重要的事件之一。由于蔡元培等杰出教育家的远见卓识和办学实践,使萌芽较晚的中国现代大学刚一诞生就具备了现代大学制度的主导理念——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胸怀世界,体用兼备,崇尚学术自由,倡导政治民主和政、校分开,提倡大学行政和学术自治,国立大学、私立大学、女子大学、教会大学及高等职业学校等多种办学形式并举。然而,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成长却充满坎坷,诸多优良的传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而未得发扬光大,造成了事实上的割裂和断代。
    回顾历史,考察现实,瞻望未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已成为当代中国大学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必然选择。这一选择既是大学自身成长规律的客观要求,更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走势的必然趋势。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对于“现代大学制度”,是难以找到一个公认的、权威的定义的,除非站在传统的科学主义的立场上去考察问题,才有必要对一种事物的存在建立一个稳固的知识框架。在国际上,所谓“现代大学制度”的理念,也因国家和社会体制的不同而多有分歧,这在理论建构上是不奇怪的。在中国,我们通常在学术探索中提到的“现代大学制度”,仅仅还只是一个相对于传统计划体制而言的模糊概念。不过,我们仍然坚信,对于大学的存在来说,应该有一种“制度”能比较充分体现其真理性的终极价值。在所谓后现代主义的时代,这种信念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文化建设而言,是十分重要的。显然,一种开放的、有效的大学制度既能体现高等教育活动自身的特点,又能具体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管怎么说,这个“制度”本身的有效性以及对这个“制度”的探索,对人类社会整体的发展都应该是有益的和负责任的。
    藉此我认为,对“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既是中国高等教育一个全新的课题,又是全球高等教育一个永恒的主题,是一个命题的出发点,而不可能是一个终结。从同一个出发点开始,会走向不同的目标,甚至在实践中会坠入灾难性的深渊。这是在社会和历史诸多领域中,种种理想主义的实验结果给予我们的深刻教训和启迪。不管怎么说,大学,渴望造就其理想的人格,因而它肯定影响着时代,但同时也深受时代的局限性的影响。许多思想家比如德国思想家雅斯贝尔斯、法国思想家德里达等都提出了大学应该无条件地追求真理的理念,这一点无疑是建立接近真理性的大学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现代大学制度”的理念,实际上是一个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种背景下的本真的人文价值关怀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核心,就是突破来自行政的、社会的、文化的、传统习惯的种种障碍,最终达到单纯地、无条件地追求真理的目标。就大学发展的历史而言,这个目标的设定是显而易见的,但还没有一所大学实现过这个目标。即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学发展的历史,也是一个不断地与社会中的种种力量较量的历史。比如人们最关心的大学与政府的关系问题,美国学者德里克.博克在其《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一书中就曾说过:“既然高等教育发挥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政府就越来越想进行干预,以确保学院和大学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然而,我们也明白,政府能够轻而易举地扼杀教育的创造力和活力。这种情况实际上从其他社会的大学经历中可以明显地感受到,那是一种令人痛苦的现象。为了避免这些危害,政府官员需要从更广义的角度来考虑国家和大学的作用,而不是继续按部就班地采取措施,无序地对一系列具体问题和特殊事宜进行干预,或是回避退缩。”[1]
    无条件地追求真理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因为对什么是真理这个问题的探索本身都还存在着许多障碍。可是,大学发展的历史已经为我们树立了现代大学的榜样。那些世界上公认的著名大学已经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展示了与时代文明相映照的现代大学制度的丰富内涵。说得具体点,作为完成时的现代大学制度,就是那些一流大学在办学的历史中形成的、被历史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包括大学理念,制度是理念的体现。
    尽管现代大学制度在目前还不是一个含义确切的概念,但是我们却有必要形成一种相对明确的解释。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大学外部关系、内部组织结构及大学组成人员行为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其基本特征是:政府宏观调控、大学自主办学、校长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术、社会评估监督;举办者、办学者、管理者、教育者、学习者职、责、权、利分明。同时,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规范性与自主性相统一、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制度。其中,学校自主和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精华和命脉。切断了这一命脉,大学的运行就将失去生机与活力,大学的组织行为、制度行为、意志行为就会变形,现代大学的质量、水平、效益和品味也就无从谈起。
    如若从这个角度去审视,我们离现代大学制度还有多远呢?
    我们与现代大学制度的距离
    客观地说,中国的大学还没有为进入现代大学制度系统作好相应的准备,我们离理想之中的现代大学制度还很遥远。
    从决策机制方面看,中国大学基本上是政府行政系统的对应延伸机构,政府同时扮演着大学所有者、举办者与管理者三重角色,集产权、办学和管理三权于一身。在高等教育权力呈倒金字塔型的模式下,造成了包揽过多、管得过细、统得过死的局面。与此相应,大学内部管理也基本上是上令下行的行政指挥和协调方式。在这种模式推动下,大学形成了对政府的“等、靠、要”依赖意识,对社会的需求和变化反应迟钝。所谓“决策”,仅仅是落实上级指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通过行政组织来执行各种行政命令。虽然改革开放已经20多年,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呼唤也已经得到了局部的回应。但是,高等教育格局和大学的生长并没有走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高度集权的思想性障碍和体制性障碍,仍然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大学的学术权力和学术事务。
    从组织机构方面看,中国的大学对应于政府决策和指挥系统设置了全世界最为齐备和庞大的组织机构。面面俱到、五脏俱全、关系繁复的金字塔式科层组织机构,难免形成机构臃肿、各自为政、人浮于事、因人设岗,职能交叉、运转不灵的状况, 造成无谓成本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浪费。此外,行政化的机构运作观念和习惯也从多方面制约着作为事业单位、享受全额拨款的国有大学,学校组织机构以及干部、人事制度等仍然深受外部力量的控制和影响。
    从资源配置机制方面看,现在的管理制度既不利于社会性、学术性资源的整合共享,也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人才创造力的发挥。在大学教师的职业流动性上,人才属于代表行政部门的单位私有,自己基本上无权决定自己的选择和命运;在职称评聘上,主要不是由于专家或学术机构对教师进行学术评价,而是行政部门说了算,不是够水平就行,而是有“编制”才行,反过来可以说,只要有“指标”和“名额”,没有水平和实绩也行;在管理职位聘任上,实行的是行政干部任用体制,讲究的是资历而不是才能,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学校没有招生权,而培养权也受到诸多限制。凡此种种弊端,使大学难以充分地利用和整合社会性资源、学术性资源和人才资源,难以充分发挥大学自身的能动性,难以养成自己独立不依的品格。
    从管理机制方面看,由于所有者、管理者和办学者之间界限模糊、职能不清,都姓“政府”,因而使得高度行政化的管理常常在鼓励大学自主创新和开展创新教育的旗号下,抑制着真正的创新活动。深入思考起来,这也许就是中国本土上学术大师和诺贝尔奖获得者难产的原因之一吧。行政化管理看来规范有序,实际上却僵硬刻板,缺乏生机勃勃的活力。行政化管理的出发点和目标不是在“管理绩效”上,而是在“管理人”上,忽视了管理的对象是作为创新主体的知识工作者。人事、干部和分配、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年年都在改革,但“大锅饭”、“铁饭碗”、“铁交椅”、“小社会”的本质特征却难以改变。校、院、系之间,依旧沿袭了行政管理的“倒金字塔”关系,始终未能体现大学管理重心在下的规律。致使学校下属院系过多依赖学校,自主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不足。
    从教育行为引导机制上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使传统教学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改变。学校规模的急剧扩大,改变了传统的师生关系,苏格拉底和孔子时代的问答式、讨论式的教学,早就被大班集体授课和陌生化的师生关系所取代,大学一一对应人文教化的作用方式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另一方面,我们的大学大多还沿袭着百年前的传统教育方式,普遍缺乏对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手段的有效运用。然而,我们都面临着这样一种尴尬:现代技术和手段尚未用好,但受现代社会技术化的影响却不小,在我们的大学里,与此相关的问题已随之出现,学术理想和人文精神逐渐被工具主义、技术主义所取代,按统一规格成批量培养标准“人才”的大学越来越像是“教育车间”、“文凭工厂”,低层次或无意义的科研成果的大量生产,反衬出原创性学术精神和学术成果的匮乏。
    从评价机制方面看,一是缺乏非政府主导的第三方评价力量,高教中介评价机构尚未应运而生,社会评价组织和运行机制极不健全;二是评价体系、指标还不完善,更缺乏稳定性和针对性,因而使得学校疲于应付,造成围绕着政府的指标体系办学的状况;三是缺乏高等教育的国际质量认证制度。如何处理全球高等教育的共性要求与中国高等教育的特殊要求之间的关系,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之路,又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之间的差距,这是我们值得认真探索和实践的问题。
    综上所述,对于我们来说,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如此的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眼下也不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显然,我们既不能守株待兔,也不能望梅止渴。创新制度,弥合差距,追赶现代大学制度,我们可以从理顺关系、转变机制、遵循“四A”原则做起。
    第一,理顺政府、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政府、社会与大学的关系是高等教育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三者之间的矛盾是永恒的,因为大学为发展学术而要求自主,社会则需要大学具有更多的适应性和实用性,而政府则更关心大学为国家服务的效能。然而,尽管存在矛盾,大学还是不可能离开政府的支持而独立存在,政府也要用自己的权利和财政能力影响大学。政府、大学和社会这三方的合作伙伴关系与生俱来,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也不外是由知识使用的自由和权力,资金、设备、设施之类的基本条件以及办学的合法性、自主性等各种资源所共同构成的。因此,当前有必要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规范大学的发展,同时导入经营理念,引进灵活而高效的机制,激发大学的发展活力,使高校自主办学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调节统一起来,在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联结的基础上,建构全新的运作模型,逐渐形成大学招生权与培养权的独立,政府不干预办学过程,只对办学目标进行引导、调控和对办学水平进行监督和评估的局面。
    第二,转变大学内部运行机制
    追赶现代大学制度,必须积极转变大学内部的运行机制。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大学需要不断反省自身的权利与义务,需要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大学应该逐步由“行政型管理”改为“学术型管理”,建立“教授治校”、“学者治学”的管理规则体系,建立以学术带头人为中心的教学和科研组织网络。大学要恪守自己的主体性,遵循自身发展的逻辑,否则,就将变成金耀基先生所感叹的那样:“今日,大学之最流行的形象不是‘象牙塔’,而是‘服务站’了。社会要什么,大学就给什么;政府要什么,大学就给什么;市场要什么,大学就给什么。大学不知不觉地社会化了,政治化了,市场化了。”[2]
    我国的大学管理,以类型来分,有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等;从对象来分,包括对人(教师、学生、职工等)、财、物的管理;从手段和方式上来分,可分成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学术管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其最根本的对象是“人”,实施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人是万物之灵,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追赶现代大学制度,我们更需要树立并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尊重人、相信人、关心人、发展人,充分保护和培育教师与学生的个性。为此,我们的大学必须努力实行真正的“人本管理”,实现“用人治事”、“以人造就人”,识人、选人、用人、育人、留人,惟其如此,才能逐步走近以探究真理为目的和以人为根本的现代大学制度。
    在新的制度体系下,教师需要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经济人、道德人和自然人的综合体。学校和教师之间要建立聘用合同关系,不求“终身拥有”,但求“曾经有用”;遵循“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和“绩效优先”的原则,学校对于教师有聘任权,解聘权;教师对学校有受聘权,拒聘权。大学应当率先实施人力资源的整体性开发,教师有专有兼,能进能出,具有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发掘师资队伍中蕴藏着的巨大潜力。
    面向新制度,办大学绝不仅仅是“管理”,而更需要采用全新的理念来“经营”。要善于在获取政府资助的同时,运用市场经济的机制和手段,调动起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杜绝无谓成本消耗,实现谁投资,谁受益,从而全方位提升大学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作者简介】吴松,云南省保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原云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来源:《中国大学教学》200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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