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教育报评论员: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

    大学管理既是一项日常工作,更是一项制度建设。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现代大学制度,是反映学校与政府、社会关系的治理模式、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多年来,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方面已经取得一系列进展,办学自主权受到法律规范,校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普遍设立,中间治理机构得到建设,大学理事会和校董会职能逐步扩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大幅度提升,学校内部调解机制初步形成。
    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研究制定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还要不断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还要加强章程建设。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设立的法定条件之一,也是高等学校实现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的依据。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要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要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注重不断扩大社会合作。目前,已有超过200所公办高校建立了理事会或董事会。今后,要继续积极探索,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还应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2010年12月17日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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