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法大学董事会成立 丰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

    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中国政法大学今天召开董事会成立大会。教育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林蕙青在成立大会上指出,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是推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希望政法大学将董事会办成高校与社会紧密联系,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教育事业的示范。
    林蕙青说,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的有效途径。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作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成立董事会,这是政法大学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高教战线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林蕙青希望学校以董事会为平台,根据社会需求,积极调整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目标,大力争取社会支持,增强改革与发展活力,为学校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她希望学校与各董事单位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主动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实现学校、董事单位及社会等多方共赢。
    林蕙青说,政法大学要以此次试点为契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有效运用和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努力探索高校与董事单位合作的有效途径,为丰富和完善现代大学管理监督方式,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司法部原部长张福森担任政法大学首任董事会主席。他表示,夯实基础,出谋划策,鼎力相助,争做示范,将成为首届校董会工作的四大重点。根据《董事会章程》,校董会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要参与学校的办学与管理,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校董会的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职业,具有多元化的文化、学历和职业背景,在自身工作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应该能当好学校智囊团的角色,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献计献策。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0年12月1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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