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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启动

“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

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立项的通知

高学会[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各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分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创新创业作为一个全球性话题,正逐渐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的明确要求。教育部领导及有关司局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院校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任务。为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别将“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作为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进行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及成果形式

本项研究课题预计设立10至15项,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可根据自己的研究特点提出相关立项申请。研究内容主要有:

1.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外比较研究;

2.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与发展模式研究;

3.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资源开发研究;

4.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5.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支持体系研究;

6.与课题相关的其他主干问题研究。

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将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呈现,字数大约在3万字左右。同时,要求研究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2篇。

二、课题的认定及资助

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申请的课题如果批准立项,将被视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课题成果请于2008年、2009年、2010年12月末上报。立项的课题分前期资助、后期资助和自筹经费三个类别,研究成果将收入《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论著。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希望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积极组织相关申报工作。

三、课题申请办法

1.课题申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始,申报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申报表请于“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www.hie.edu.cn)上下载。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申报费为50元。

2.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2008年5月中旬正式公布立项名单,并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上公布。自项目公布之日起,如一周内未收到项目负责人异议,即视为项目负责人承诺遵守课题的管理办法,必须按时完成项目申请中的研究计划。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晓杰    周庆

联系电话:010-59893296    E-mail:leonzhouq@163.com

邮寄地址:

(1)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邮政编码:100816。

(2)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邮政编码:10008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0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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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

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情况通报

一、课题评审工作说明

创新创业作为一个全球性话题,正逐渐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的明确要求。教育部领导及有关司局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院校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任务。为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别将“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作为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进行立项。

自中国高等教育学会3月份启动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的征集活动后,得到各高校的大力支持。截至9月中旬,共收到立项申请200多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了评审,共批准145项立项。批准立项的课题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启动研究,2009年6月30日进行中期检查,2009年12月31日前结题。

二、课题类别及项目负责人

“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也是高教司委托的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同时还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遵循科学发展,建设高等教育强国”重大攻关课题的一个重要研究部分。批准立项的145项研究课题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08年重点专项研究课题,也是高教司委托课题和高教学会重大攻关课题的有机组成部分。

为加强对该课题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力求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特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助理曹胜利同志作为“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课题研究负责人,并于今日主持开题以及今后的课题研究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课题研究内容的基本分类

根据最终立项课题的研究内容,我们把立项的课题主要分成了6类,为便于研究内容相似的课题组成员沟通和合作研究,我们在六大类的基础上划分为12个研究小组。6大类的主要研究内容有:

1.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外比较研究;

2.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与发展模式研究;

3.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资源开发研究;

4.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5.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支持体系研究;

6.与课题相关的其他主干问题研究。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开题能够选出每一组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负责人的遴选可以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在会议结束时确定,野希望大家予以积极配合。

四、课题管理办法的简要说明

“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课题的管理将依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现将课题管理有关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对课题负有管理职责,并协助受委托人开展具体的管理工作。

课题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具体由课题负责人执行。管理工作主要有评审立项、开题检查、日常管理、年度检查、中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结题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研究人员须书面报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受委托负责人。受委托人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备案:

1.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

2.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

3.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4.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三)凡违反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者、有剽窃和弄虚作假行为者、与课题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到期不能完成者,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取消其课题研究资格。

(四)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应报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的负责人同意,并经学术部备案后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必备的文件有: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五)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的负责人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六)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组向委托的负责人提出鉴定申请;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

4.专家鉴定后通过后,送(邮寄)交受委托负责人,由受委托负责人报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七)结题验收:

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确认,颁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五、研究成果的资助及应用问题

1.课题的研究成果在经专家评审、结题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将配合委托负责人对研究成果进行遴选。对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成果进行后期资助。

2.评选出来的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将被列入高教司“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报告”中,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配合委托负责人整理出版。

3.各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的精华部分将会入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年度发展报告》,初步定于由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同时还吸收部分优秀课题的成员进入编委会。

六、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在我们确定立项的课题后,我们又陆续受到一些学校的候补立项申请,为鼓励大家的研究热情,我们决定接受这些学校的立项申请,并在会后组织有关专家尽快评审。

最后,希望在总课题开题报告后,各研究课题尽快组织开题,并将开题和课题研究计划及时报委托负责人,并报学术部备案。

预祝大家早出成果、出好成果,学术部愿竭诚为大家服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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