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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

展研究”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在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根据课题研究的总体安排,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拟对“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

二、检查内容

目前,《中国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报告》已正式出版,这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08年重大专项课题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的内容。这个报告在科学研究、调查总结各地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基础上,对一系列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总结推介。总课题组将在此报告的基础上,使课题研究进一步深入,在适当时机,继续出版相关研究问题的发展报告。为此,总课题组将根据此次中期检查的研究成果,对有价值的课题进行重点培育,为下一步研究工作奠定基础。此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对照课题任务书的内容,汇报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及阶段性研究成果。若某些研究内容有变更,说明变更理由;

2、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需要说明的情况;

3、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包括初步形成的主要研究观点、公布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和教材、开展的相关教改实践、开发的相关课件、软件,以及研究成果做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等;

4、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可预见性的研究成果。

三、检查方式、时间及要求

检查方式分为课题组自查、集中汇报检查两个阶段。

1、课题组自查。各课题组根据检查的内容,认真填写《“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发展研究”2008年度重点专项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一式两份于2009年8月底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同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至xueshubu@moe.edu.cn),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复印件形式附在检查报告后一并提交。

2、集中汇报检查。根据课题研究的总体安排,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课题集中汇报会对课题进行检查。

四、其它有关问题

1.对至今未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的立项课题主持人,将给予限期开题或撤消课题立项等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弄虚作假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立项处理,被撤消课题立项者在三年内不得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本次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文件、表格等材料,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http://www.hie.edu.cn/)----学会学术研究----more中下载。

五、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2008年重点规划课题发布后,立项申报工作非常踊跃,学会共接受了145项研究课题立项。课题公布后,收到全国各高校的广泛关注,一些在创新创业教育上去的一定经验的成果,但错过2008年立项机会的高校非常希望能够加入到课题研究中来。经研究决定,对以前曾参与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五”规划课题研究的高校和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研究课题的高校接受立项课题的补报。

联系人:高晓杰  周庆    E-mail: xueshubu@mo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403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邮编:100082

联系电话:010-59893290    (传真)010-59893296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二○○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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