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实行计划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级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导,进步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导部相干文件请求,联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行计划。
一、报名条件
四川省、重庆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八省(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良的高中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国家级示范性中学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前15%;省级重点中学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前10%。(含办学程度达到相应社会认可度的其他体制学校)
(二)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比赛(或联赛)获得省级二等及其以上奖项。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文学、语言、盘算机等方面有优良成绩或特别才干。
二、报名措施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一)登陆“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b.swufe.edu.cn)应用“网上报名系统”(http://yx.swufe.edu.cn/zsxt/)如实填报相干个人信息。
(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按照请求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干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应消费者口簿) 复印件,按照以下请求返回我校。
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法邮寄)的方法寄至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2009年 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邮编:611130;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355。请在信封明显地位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提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干老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申请者在中学阶段的各类表现情况,联合我校学科特点,断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我校将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颁布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请求贴本人照片后,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
参加测试时必须带上此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测验。测验结束后准考证上交学校,存档备查。
(三)测试
1、测试方法:学生来我校接收笔试和口试
2、测试内容:
(1)、笔试:重要包含数学、英语、写作和综合素质评价
(2)、口试
注: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包含财经基础、社会常识、时势政治、科技常识、心理素质、逻辑思维才能等相干知识
3、测试时间: 待定,将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 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留意事项:(1)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准考证(需贴照片,所在中学盖骑缝章),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应消费者口簿)、获奖证书等相干材料原件备查。
(2)按收费允许证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测验费:80元/人
(四)断定进选资格
根据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口试成绩占30%)拟定自主提拔录取资格人选名单(文科和理科分辨排名),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形成进选预录名单。
(五)公示
进选我校自主提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教导部阳光高考信息系统、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系统、所在中学以及相干媒体进行公示。
四、录取措施
(一)高考志愿填报请求
进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级学校进学同一测验,高考志愿须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履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次序填报我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将不予录取。
个别省份请求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按照其省级招办同一请求履行。
进选考生应按照请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及时返回相干信息(如:高考成绩、高考志愿等)。非学校原因导致耽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义务。
(二)录取条件
进选考生高考总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把持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批准,我校将予以录取。
(三)专业断定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可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把持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但低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根据其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学校分专业招生打算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五、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如实供给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干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干内容。所在中学接到进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尽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宽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干消息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四)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自主提拔工作,一旦发明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正处理。
六、本计划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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