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高等教育基本理念的研究

倪培霖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引言
    边疆民族地区的高等院校如何结合自身实际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问题。针对此问题,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提出边疆民族地区的高等教育应当树立“凸显民族文化,突出区域特色;面向各民族受教育者,推动高等教育公平;贯彻民族政策,促进校园和谐” 的基本理念,在这一理念的引领下,逐步构建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高等教育。
    一、凸显民族文化,突出区域特色
    内蒙古自治区注重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支持区内各高等学校加强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和人才队伍培养,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一个具有北方民族特色的多元文化融合区域,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内蒙古的高等教育应当结合本区域的民族文化去构筑凸显自身独特性的发展理念。
    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注重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支持区内各高等学校加强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和人才队伍培养,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实施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面向各民族受教育者,推动高等教育公平
    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最早把实时在线网上填报志愿扩大到本专科全部批次,做到了招生录取中所有信息全程公开透明。制定印发《关于明确职能职责加强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工作的意见》,协调成立自治区“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卓有成效地开展查堵“高考移民”工作。
    自治区财政从2007年起除正常经费外,自治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民族教育教学设施专项补助资金,1500万民族教育基本建设专项经费,并明确各类教育工程项目优先支持民族教育。
    三、贯彻民族政策,促进校园和谐
    内蒙古自治区注重民族团结教育,深入扎实地推进高等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高等学校作为必修课全部开设了《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全区民族高校根据自身的地域、民族特点,广泛开展了丰富 彩的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收到了积极效果。
    实施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制度,引导各民族学生参与民主生活,进一步强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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