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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开创教育新局面
——2010年7月14日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湖北省省长 李鸿忠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体现了中央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坚定决心和英明远见。参加这次大会,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湖北教育发展形成了优势。其中一条最重要的做法,就是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中,优先建设教师队伍。我们把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开创了教育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弯道超越,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关键在于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呈现良好态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8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0.4%,拥有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71万人。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湖北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在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和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每年开展“十佳师德模范”、“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师培训质量,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实施“楚天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遴选一批具有良好职业前景的优秀教师和校长进行重点培养,鼓励、引导和支持教师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在教书育人中成长为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二、实施五大项目,重点建设农村教师队伍。“十二五”期间,我们将深入实施“武汉城市圈基础教育对口支持与合作计划”,促进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建立城乡教师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进一步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派2万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培训10万名农村教师;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选派“湖北名师”、特级教师讲学团送教下乡,组织2.5万名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推进5000名城乡中小学校长双向交流任职;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计划”,新建、改建2万套周转房,基本解决农村乡镇以下学校新进教师、无房教师、交流教师的周转房问题。
  三、提高教师地位待遇,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大力表彰优秀教师。设立政府奖,对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给予奖励。提高教师待遇,在全面落实绩效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工资、津补贴和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在落实好农村教师津贴“可按高于城区教师绩效工资12%以内水平确定”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向农村教师倾斜。教师编制核定和职称评定,向农村学校倾斜,比例适当高于城镇学校。评审特级教师、“湖北名师”时,40%以上名额分配给农村地区教师。
  四、加强教师管理,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将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建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探索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省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全省统一组织新进教师招考。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全面推进聘任制改革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中小学教师、校长开展大规模的城乡交流、校际交流,重点是由城市到农村、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建立校长任职的专业资格标准和职级制,全面实行任期制。
  五、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为教师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把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在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我们要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千方百计地使教师成为最受人尊重的职业。(标题为中国教育报所加)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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