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加强统筹 分类指导 推进上海高校特色发展

    在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导下,上海高等教育工作重心由外延扩展为主向内涵建设转型,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特色发展。
    一、加强市级统筹,推进综合改革
    1.建立市级统筹机制。积极利用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会商机制,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建立市级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全市资源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2011年共召开22次会议,推进27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政府、行业、高校、医院四方形成合力,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改革试验,推动了教改和医改,得到教育部和卫生部的肯定;又如,积极探索政府主导、行业引导、校企合作、市场运作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支持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与世界顶级企业成立联合学院;再如,为建立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我市14个部门合力研究并将联合下发“加强校企合作,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质量”的文件。
    2.转变经费投入重点。市政府“十二五”期间将增加140亿专项资金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其中70%用于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地方高校内涵建设资金的70%用于人才培养。经费投入重点由注重校园、设备等硬件建设向注重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等内涵建设转变,由注重具体的分散性项目向注重高校自主发展能力的整体性项目转变。同时,建立财政教育专项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和跟踪问效机制,逐步扩大财政绩效评估范围。
    3.统筹学科专业布局。在对学科专业重点建设的同时,优化布局结构。依托部属高校,建设上海数学中心、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和上海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力争跻身国际一流水平;支持地方高校重点开展“现代都市工业学科专业群建设”等21项本科院校内涵建设计划,重点建设“护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200个高职高专专业,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专业预警机制,向社会公布就业率持续偏低的专业名单,并相应调减招生计划。
    二、坚持分类指导,引导特色发展
    我市提出“不同的学校,不同的目标,不同的支持”,以制定高校发展定位规划为抓手,推进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改革,促进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1.创一流,共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我市大力支持部属高校发展,促进其在服务国家和上海战略中,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和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步伐。除了给予土地、校舍等资源外,在“985工程”、“211工程”等建设中,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部属高校利用部分地方财政资金(如新一轮“985工程”配套资金的40%)开展了200余个服务地方的项目,并与9所市属高校签署共建协议。
    2.重应用,促进地方院校特色发展。根据“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引导地方院校结合社会需求,在特色学科专业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品质提升。如与国家海洋局、交通运输部共同支持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建造教学科研试验用船;建设44个市级重点和示范性校外实习基地,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持续5年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着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
    3.促规范,引导民办院校提高质量。按“分类扶持、提升质量、多元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在依法落实法人财务权,加强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每年设立2亿元专项资金,对民办学校分类给予财政专项扶持,促进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4.建机制,高起点创办研究型大学。根据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与美国纽约大学合作,建设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上海纽约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合作,筹建一所教育、科研、创业相融合的研究型大学,以期对我国现有大学运作管理、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科教结合等方面起到试点和示范作用,改善高等教育发展生态。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在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框架下,紧密结合27个试点项目的建设,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市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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