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传达贯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于4月17日下午在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举行。校领导,全体教授,全体中层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无党派人士联谊会负责人,离休党总支、关工委、退休协会、老年大学负责人,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各系、教研室主任,附属学校党政负责人,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秘书、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校团委委员、学生会委员,校研究生两委委员,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学习部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校党委罗萤书记重点传达了刘延东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精神和袁贵仁部长讲话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详细解读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两个主文件的重要内容和相关要求,为与会师生作了一场“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办学质量”的思想动员。
    黄汉升校长就学习贯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二是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完善制度,加强领导,为提高质量提供条件保障。
    会议强调,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历史命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深刻的系统工程,是当前学校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师生学习贯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和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校上下要迅速进入状态,形成氛围,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实际,以扎扎实实的业绩推动学校办学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2003——2012年 备案序号:京ICP备10021028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15号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与合作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