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教专题研究参考》集萃
论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与学分互换制度
张继龙
( 扬州大学,江苏 扬州 225002)
    【摘要】学分互换是建设高教强省和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内在要求。江苏高校已通过组建或参与教学共同体、大学联盟等形式开展学分互换的合作,但整体上还处于学分互换的起步和摸索阶段。加强学分互换制度建设应坚持完善学分制改革与推动学分互换并行不悖,坚持高校“自下而上”的自主探索和政府“自上而下”的积极介入并驾齐驱,坚持组织建设、技术建设和利益协调机制建设多管齐下。
    【关键词】学分互换; 高教强省; 教学共同体; 学分制改革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江苏建设高教强省的研究”( 08SJB8800020)
    【作者简介】张继龙,男,江苏徐州人,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华中科技大学教科院博士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文章来源】阅江学刊2012年4月
    学分可以看作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一种基本尺度,为了更有效的促进学生的流动,不同高校甚至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建立起了学分互换制度。学分互换制度通常是指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学生的学分可在合作高校之间实现相互认可与换算。[1]它表明合作高校的学生不仅可以通过学习本校的课程来获得相应学分,也可以通过学习协议或制度中约定的其他院校提供的相关课程来获得所需学分。只要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学生的学分可在合作院校间被认可。
    当前,提高质量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旋律,江苏正在积极从高教大省向高教强省转型,提高质量无疑是转型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重要突破口。本文选取人才培养体制中的重要环节———学分互换制度作为探讨对象,以期对人才培养体制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元的发展有所贡献。
    一、学分互换是高教强省和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内在要求
    高教强省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在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机制上应该是灵活的、开放的、多元的,学生在学习上要有充分的选择权、自主权和流动权。目前,人才培养是以各个高校为独立单位、相对封闭的循环系统,自成一体,少有沟通。在这种封闭的培养制度下,学生的选择机会只能局限在本校的选修课程之中。校内转专业也尚未普及,门槛较高,高校间的转学和转专业更是遥不可及。这种封闭造成了学生没有或少有机会接触外校的老师和学生、课程与资源、环境与文化。这种封闭不仅限制了学生身体的自由流动,更限制了学生思想的流动。培养学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最好不是在一所学校中完成,而是在两所甚至多所高校中完成,即在“行万里路”中“读万卷书”。这种“游学”制度的基础是学分互换。学分互换最大的优点是为学生的流动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行性,并在最大范围和程度上保障学生的选择权和流动权。被称为世界级典范的“欧洲学分转换系统”( 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简称 ECTS) ,不仅打破了校与校之间的藩篱,更消除了国与国之间的障碍。以 ECTS 为基础打造的“欧洲大学生交流行动计划”( European Action Scheme forMobility of University Students) ,即“伊拉斯谟计划”( Erasmus Program) ,自推出以来已经吸引了31 个国家参加,惠及学生超过 200 万。[2]建设高教强省也应该建立一个开放的、有活力的、充满流动性的高等教育体系,最大程度的满足学生跨校求学的需要。这就要打破高校之间各自为政少有往来的封闭状态,建立各层级高校的对接系统、互认系统和交往系统,必须对跨校学习的质和量做出评估和界定,即必须开展学分互换。
    高教强省的内涵在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上,体现为教育资源的最优化配置,高校间资源充分共享,合作不断加强。课程是学校的最大资源,教师是学校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如何充分利用高校的课程资源、教师资源和其他资源,提高资源的共享度,是衡量配置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学分互换创造了高校资源共享的新途径,可以促进高校间的良性竞争与合作。通过资源的共享,促进学生的流动,带动学校的交流,实现学校的合作与竞争,促成高等教育的整体优化和发展。
    高教强省还意味以更具前瞻性、更开放的视野来迎接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挑战,提升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的匹配度。[3]打造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格局,必须以区域内高校的学分互认为前提。2010 年 3 月 12 日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欧洲高等教育区( EuropeanHigher Education Area) 宣布初步建成并启动。[4]这是在 1999 年欧洲 29 国签署的《博洛尼亚宣言》( Bologna Declaration) 中正式确立的[5],即打通教育体制,到 2010 年,签约国中任何一国的大学毕业生,他的毕业证书和成绩,都将获得其他签约国的承认,大学毕业生可以毫无障碍地在其他欧洲国家申请硕士阶段的课程,寻找就业机会,实现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这一进程包含一系列改革计划,涉及各国的高等教育学制改革、课程改革、质量保证、学历文凭认证等关键问题。其中,学分互换在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建成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建设高教强省既是在省内加强质量建设的过程,也是在省外主动融入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过程,需要我们统筹规划,高度重视学分互换的制度建设。
    二、区域高校学分互换的尝试与探索
    自学分制改革轰轰烈烈开展以来,绝大部分高校都在某种程度上实施了学分制。在实施学分制的过程中,高校间( 如江苏省) 依托各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主动进行了学分互换的探索实践。
    第一种途径是组建教学共同体,共同体内各高校实施学分互换。教学共同体是高校之间以开展跨校教学合作活动为目的而组建的一种教学协作形式,它通常在毗邻的高校间展开,以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原则,面向所有成员学校的学生开设相关的跨校课程或专业,获得的学分为学生所在学校所认可。教学共同体可分为多种形式。一种是基于大学城的教学共同体,江苏省内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当属南京仙林大学城教学联合体,它由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 9 所高校构成,以教育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互开辅修专业等为合作内容,是我省目前参与高校最多,实施效果相对较好的教学共同体。另一种是基于基地共建的教学共同体,如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 4 所高校,于 2007 年以共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为契机,实施课程资源的互通,提供了数百门人文素质选修课供学生选择,学分互认。第三种是同城高校组建教学共同体,这主要是对于中小城市而言,如淮安市 5 所高校从 2005 年开始实施了公共课互选和学分互认。
    第二种途径是组建大学联盟,在联盟内实施学分互换。大学联盟也称大学联合体,它是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结成的合作伙伴关系,通常彼此办学水平接近,战略目标相似。大学联盟的合作内容广泛,涵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多方面。江苏目前还没有由省内高校独立组建的大学联盟,但有一些高校加入了某些区域或全国范围的大学联盟。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参加了成立于 2005年的“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成员还包括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 8 所高校。该联盟的重要合作内容是依托各自强势专业实施“交换生计划”,促进优秀学生跨校学习。交换生通常为三年级本科生,交换期为一个学期,交换期间修读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在原学校可以认定和转换。从2010 年秋季学期起,联盟推出通过网络平台互选核心通识教育课程和校际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等合作举措。另外,南京大学还于 2009 年参加了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 9 所首批 985 高校共同组建的 C9 中国大学联盟,该联盟致力于共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在本科生层面开展课程学分互认和学生第二校园学习交换,在研究生层面设立学科培养平台,获准者可到其他学校进行半年以上的访学研究,获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同样得到互认。
    整体而言,我国高校开展学分互换尚处于起步与摸索阶段,制度尚未形成,实效性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参与学分互换的高校总数偏少,除上文提及的高校外,更多的高校仍处在封闭办学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之中,与外校少有交流; 二是学分互换的工作以高校的民间合作为主,政府多在其中扮演中立者或旁观者的角色,发挥的作用不明显,目前尚未出台有关学分互换的省级规划和指导意见; 三是在高校业已开展的合作中,学分互换的广度和深度均有待扩展,合作机制和办学模式均有待制度化,也需要增强创造性。
    具体到教学共同体建设而言,江苏省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发达地区( 如北京、上海) 相比,无论是在学分互换的形式上还是在协作的整体功能上都有一定的差距。首先,教学共同体在学分互换的形式上还主要集中在公共选修课的共享和学分互换上,层次较低,虽然也有跨校辅修等内容,但开设力度普遍不足。毗邻的上海市的三片区( 东北片、西南片、松江大学城) 学分互换形式相对完善,不仅包括跨校选课和辅修,还包括跨校第二专业和跨校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等学力教育和学历教育。其次,教学共同体在办学模式上还较为松散,协同效应尚未形成。以仙林大学城为例,虽然组建了“仙林大学城教学联合体建设委员会”和“仙林大学城教学联合体教学协作组”,但“建设”力度和“协作”程度均有待加强,办学合力不明显、师资共享不完善等现实问题依然明显。北京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作为起步最早( 1999 年) 的高校教学共同体之一,它创造了“一校式”模式,即在共同体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上组建了一个虚拟的单一学校,建设了集教学、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网络平台,使其在课程体系覆盖、跨校辅修专业数量和“共同体辅修专业”创新上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作为共享平台的仙林大学城教学联合体网站从2004 年开通至今,实质性作用相对有限。
    再以大学联盟为例,有些联盟在区域内和国内虽然已有了一定的影响,但更多地是基于名牌效应或宣传效应,实质性的合作不多,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学分互换对于合作高校来说,意味着更多的付出,而回报和收益在短期内不一定能显现出来,于是造成了学校对合作的态度前后不一、暧昧不清的尴尬局面,甚至爆出“中国高校 C9 联盟面临变数”的传闻[6],原定的交换生计划也是在传闻遍布之后才艰难浮出水面。除了态度之外,大学联盟间组织机构的缺失、利益机制的缺乏、以及以共赢为基础的协调机制的缺位都会影响到实质性合作,大学联盟的合作任重而道远。
    三、加强区域高校学分互换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 坚持完善学分制改革与推动学分互换并行不悖
    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曾掀起多次学分制改革的浪潮,学分制的模式五花八门,但学分制改革的成效仍未得到普遍认可。在教育的系统改革驶进深水区的宏观背景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明确提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要求高等学校作为改革的主体和主要的推动者必须把完善学分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教育改革来推进,不断从“形式上的学分制”走向“实质上的学分制”。在形式上,学分制是建立在测量手段基础上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而在价值取向上,学分制体现的是一种以学习自由为核心的大学理念,彰显的是以学生为本,提升学生主体地位的理念,其内涵包括学生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或学习进程的自由,以及形成自己思想的自由。[7]因此,完善学分制的根本路径在于完善选课制度,构建丰富的高质量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因此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和灵魂。抓住了这个核心,学生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彰显,学生的选择权和自由权才能真正得到保障。选课制度的完善要求学生有更高的学习主动性,这一点往往成为学分制改革不能深入开展的原因之一。学生的选择能力可以培养,学生的主动性需要激发,这要求教师和学校做很多深入细致的工作,而不是坐等其成。
    是否只有等到各个高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才能开展学分互换? 显然不是这样。学分制的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没有理由因为目前学分制的不完善就拒绝开展学分互换。从根本上说,高校间的学分互换是学分制的应有之义。在我们保障学生选课权利、提高学生选课能力的过程中,可以随着校内跨专业、跨学科、跨校区选课操作的不断成熟,适时地拓展校外的优质教学资源,采用各种合作形式开展跨校选课和学分互换,这既是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办学效益的方法,也是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和选择权、为学生提供更好教学服务的路径。学分互换与完善学分制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对高校来说学分互换和完善学分制的根本问题是一致的,其要义不在于学分的计算和教学管理程序的设计,而在于对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等深层问题的重新审视。[8]
    (二) 坚持高校“自下而上”的自主探索和政府“自上而下”的积极介入并驾齐驱
    学分互换的实施主体是高校,从少数高校逐步向更大范围拓展,因此在学分互换的系统化尚未形成之际,鼓励高校开展自下而上的自主探索就成为一条最切合实际的可行之道。
    对于高校来说,开展学分互换应该抓住“天时”“地利”与“人和”。所谓“天时”,就是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春风,奏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主旋律,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基础任务,把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作为重要的改革内容。学分互换是学分制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强烈呼唤。
    所谓“地利”,就是根据就近原则,充分发挥拥有毗邻高校的地缘优势,因地制宜地开展学分互换。这是学分互换中最容易实现的一种形式,也是较为经济的一种合作选择。如前面提到的大学城内的学分互换和同城的教学共同体均属于这种类型。在学分互换的模式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办学水平和层次较为接近的高校间的学分互换,合作的起点较为平等,平等互利的合作精神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学分互换原则,使合作高校较容易达成合作意向。另一种是办学水平和层次有一定差距的高校间的学分互换,这类合作容易造成学生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学校的单向流动。合作对低层次学校的益处是不言而喻的,但高层次学校的合作意愿未必强烈。虽然合作不易,但如果协调好利益关系,在不造成高水平学校巨大额外负担和低水平学校巨大依赖心态的情况下,合作的最大受益者是学生,低层次学校也可以通过交流合作提升自己的水平。更重要的是,从宏观教育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这是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所谓“人和”,就利用高校间的友好关系和合作传统在更广泛的空间和地域范围内开展学分互换的活动。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开放办学、开门办学、合作办学。以学分互换为基础的高校合作可以视为促进高校交流、提高教育质量、扩大高校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江苏省内少数高水平大学已经迈出了跨省开展区域高校合作和组建国内大学联盟的步伐,开展交换生联合培养并进行学分互认和互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开放式教学平台等虚拟教学系统日益完善,非实体的跨校学习将变为现实,且更为便捷。届时同层次或不同层次的学校间学分互换都会更为频繁。被称为“我国跨地多校学分互认第一案例”的五校学分互换,就是由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宁夏大学、西藏大学等五所高校依托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的有益尝试。[9]江苏省内高校众多、层次多样、区域发展不平衡,开展跨城市的高校学分互认,可以更好地整合省内教育资源,促进区域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提升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也鼓励高水平大学开展跨省甚至跨国高校间的学分互换。①
    学分互换的广泛深入开展需要政府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概而言之,政府首先应当在吸收国外学分互换的教育理念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省内高校学分互换的整体战略和推进策略。譬如在学分互换的整体目标上建成省内高校学分互换的无障碍机制,构建学生自由“游学”的绿色通道; 在推进策略上坚持由易而难逐步推进,从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开始,逐步扩大优质跨校选修课的开放范围,鼓励开放跨校核心( 专业) 课程和跨校辅修专业,构建交换生绿色通道,再慢慢放开转学( 游学) 限制。在地域上由小而大,从一城( 大学城) 一市开始,逐步拓展到省内不同区域乃至全省范围。上海市目前开展的分片区( 西南片、东北片、松江大学城) 学分互换可以作为借鉴。其次是制定省内高校学分互换的换算基准和实施流程,明确政府、高校在学分互换中的权力责任,确定问题的协调方式和效果的评估方式,为高校开展具体活动提供必要的参考和指导。以美国的学分互换为例,美国州政府在高校学分互换中的作用为: 敦促州内的公立高校签订学分互换的协议;支持普通核心课程和普通课程评价体系的建立;鼓励高校对公众公开学分互换的信息。美国评估机构的责任是建立评价的标准,以评价学生输送高校的教育质量,学分互换的两所高校课程的可比性,以及学生学习计划的适应性等。再次,对高校间的重大合作予以必要支持。由于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的原因,政府的倡议和参与、支持和指导对于起步阶段的学分互换工作非常重要,政府的姿态和相关举措会直接影响合作的效果。北京市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由北京市教委积极倡导和具体指导,我省南京仙林大学城教学共同体的背后也有省教育厅的身影。另外,不同层次高校间开展学分互换,既有双方( 多方)合作的意味,也有支援的意味,这时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政府的介入应把握发展的节奏,适时地从微观介入转向宏观介入,由具体指导转向宏观调控。
    (三) 坚持组织建设、技术建设和利益协调机制建设多管齐下
    组织建设要率先跟进。ECTS 是一个典型的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建立的系统,高效的工作机构及其推进方式是取得成功的关键。跨国学分互换系统的运转为我们实现省内学分互换提供了信心。层次分明、责任明确的组织架构是推广学分互换的组织保证。相对于高校学分互换的具体实施机构( 教务处) 和校际的学分互换合作委员会而言,建立省级的学分互换指导委员会( 可设在教育厅) ,行使政府职能进行宏观指导,是推进学分互换工作中最为紧迫和基础的任务之一。
    技术建设要重点投入。西方的成功经验和国内的成功探索表明,信息技术的深入开发和应用可以推进学分互换的便捷化、学生选课和学习的便利化以及管理系统的高效化。目前的信息系统( 如教务系统、教学平台等) 还具有较大的封闭性,管理功能大于学习功能,共享度、便捷度、资源丰富程度和学习互动程度均不能满足学分互换的要求,因此信息技术建设需要重点投入和开发。
    利益问题要重点关注。在学分互换中利益不均衡以及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导致目前学分互换工作中高校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学分互换的开展带来了学生的选择自由,促进了学生的校际流动,同时也增加了高校在课程和生源上的某种竞争,随之而来的还有利益问题。处理高校间的利益问题,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是: 通过学分互换的合作,力争使双方的利益均有所提高; 即使一方利益增多,一方利益减少,也要设法使受损的一方以某种形式在某种程度上获得补偿。这在不同层次高校的学分互换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需要政府做出正确的判断,设计相关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高校间的学分互换有助于江苏建设高教强省,是一项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的事业。
    参考文献:
    [1] 吴宏元,郑晓齐. 学分互换: 高校教学联盟与合作的有效途径[J]. 教育发展研究,2006,( 7A) .
    [2] EU's Erasmus program benefits 2 million students [EB/OL].
http://english. peopledaily.com.cn /90001/90782/91341 /6715021.html.
    [3] 丁晓昌. 提升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的匹配度[N]. 中国教育报,2009 -1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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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laration.pdf.pdf.
    [5] The Bologna Declaration of 19 June 1999 [EB/OL].
http://www. ehea. info / Uploads / Galleries /7 _ 2010 /224733BOLOGNA_DECLARATION1.pdf.pdf.
    [6] 中国高校 C9 联盟面临变数[EB/OL].
http://news.sina.com.cn/c/edu/2010-03-26/074517277568s.shtml.
    [7] 邬大光.学分制的本质[N].中国教育报,2010-04-05.
    [8] 董洪亮.大学的学分制如何名副其实[N].人民日报,2009-11-20.
    [9] 李志茵.中国学分互认第一案例调查[J].中国教育网络,2005,( 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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