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学生发展服务 高校网员单位信息 网员单位专区 高教改革发展专题集锦 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

高等院校党建工作
高等院校战略规划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
社会服务协同创新
文化建设历史传承
资产管理后勤保障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资产管理后勤保障  > 正文
贵州将对国家助学贷款违约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时间:2013-2-7

贵州:近三成国家助学贷款没能如期还贷

  贵州2月7日电(记者李春惠)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截至2012年底,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自付本息到期2103.95万元,实际逾期违约金额628万元,逾期违约率达29.84%。

  其中,2012年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到期应付利息969.41万元,实际逾期违约金额339万元,逾期违约率达34.9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应付利息1134.54万元,实际逾期违约金额289万元,逾期违约率达25.47%,超过国家开发银行规定比例。

  贵州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市(州)、县要在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基础上,重点加强贷后管理、本息回收工作,力争做到“应还尽还”。

  据悉,为了做好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贷工作,今年起,贵州省将对国家助学贷款违约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目前,贵州省教育厅已经采取发布温馨公告等措施,提醒本息逾期的同学及时还款。

分享到:
联系我们——网站公告——官方微博——作风建设监督信箱
高教改革与发展网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4045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