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的首部法规。该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这让许多曾经因申办助学贷款、使用信用卡逾期未还被列入征信“黑名单”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们松了口气:终于不用一辈子背着“不诚信”的标签了。
在该政策实施的同时,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发放、高校诚信还贷的教育、银行征信知识的普及,以及高校助学贷款体系的完善等,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大学生还贷逾期是有意为之吗
个人能力不足、沟通信息不畅、工作人员疏忽……多种原因造成的逾期还贷,导致大学生产生不良征信记录
贺大成一直为自己的一笔征信不良记录耿耿于怀。
10年前,还在西南某高校念大一的他,从中国建设银行四川分行申请到了一笔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约定2011年12月31日前还清。2009年7月研究生毕业后,贺大成一次性还清了这笔贷款。
可当2011年3月贺大成为购买一套商品房而申请按揭贷款时,他却遭到了银行的拒绝,理由是“因助学贷款造成了多次逾期记录,被拉入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
“我当时一下就懵了。”贺大成说,“我明明在合同期限前还清了贷款啊!”经过查询,他了解到,被拒绝的原因是,在校期间他未按时每月偿还利息,造成了多次逾期。
原来,贺大成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每月按半息标准偿还利息。“算起来每月的利息只有几十块钱,我一般一次都存几个月的利息,可能有几个月忘了,或者余额不足造成了逾期。”
“如果银行能提前通知,我也不会被列入黑名单,可我从未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贺大成为自己的征信不良记录叫屈,但当时,他的房贷申请最终未获通过。
贺大成的情况并非个案。记者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获知,像贺大成这样因为助学贷款逾期偿还造成不良征信记录,毕业后购房、购车、创业等受限的大学毕业生不在少数。
大学生逾期还款的原因是什么?去年刚把助学贷款还清的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生柳琼英说:“大多数同学都能按时或提前还款,个别逾期的要么因为距离太远、无法按时回来,要么因为工作太忙忘了。”据她介绍,班上同学来自五湖四海,毕业后,他们大多回到家乡工作,而有的放贷银行却要求回到原放款地还款。
“当然,也有人因为毕业后一直未找到理想的工作,没有能力在规定期限内还款。真正恶意拖欠的情况很少。”柳琼英说。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常务副主任刘恒新表示,除了因学生能力不足无法按时还款外,信息不畅也是造成毕业生还贷逾期的主要原因。
四川师范大学2002年开始探索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每个学生提供的相关贫困证明,帮助银行进行资格审核,并指派专人与银行联系,做好学生贷款的各项服务工作。
而每年毕业时节,都是学生资助中心最忙的时候。“我们要通知每位贷款同学,与他们一对一面谈,再次强调还款时间,并留下他们毕业后的电话、QQ、邮箱等各种联系方式。”负责与银行对接的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周波介绍。
临近每年还款时间,该校资助中心还会给每位贷款毕业生投递一份挂号信,提醒他们按时还款。即使如此,还是会出现个别学生逾期还款的情况。“主要是一些学生毕业后更换了联系方式,又未告知学校和银行,而自己也缺乏按时还款的意识,等到想起还款时,已经造成逾期的事实了。”刘恒新说。
不过,也偶尔有因教师工作的疏忽造成个别学生逾期还贷的现象。去年刚从西南民族大学毕业的徐燕,大学期间申请到了1.62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她开始按照合同要求,每月归还100元的利息。
可两个月后,徐燕却收到了一封催缴邮件,“我很纳闷,赶紧给银行打电话,一查才知道原来是我与贷款银行绑定的还款账号出错了。”徐燕毕业时,把新账号告知了班主任,但可能因为班主任的疏忽,忘了把她的信息告知银行。
好在发现及时,只逾期了两次,徐燕很快到银行更正了信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再逾期一次,就要留下征信不良记录了”。
因为某个人的失误造成学生逾期的情况在银行也时有发生。一位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四川某高校学工部老师介绍说,学生与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学生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基本都靠工作人员手工输入电脑,而银行负责学生贷款的工作人员一般都只有几个,面对的却是全省成千上万的学生,难免会出现差错,“有时,银行系统的一次升级也可能造成学生信息的丢失”。
征信入脑入心并不容易
许多学生往往在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并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不便后,才开始重视征信,而此时往往已无法弥补
尽管原因多种多样,但采访中许多人也坦言,大学生征信知识和意识的缺乏,是造成他们逾期还款的主要原因。
征信,即“征之以信”。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由专业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集体采集、记录信用档案并提供信息服务”。征信在本质上是信用信息服务,在实践中表现为依法采集、保存、整理、分析、使用和传播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4年12月开始组织各商业银行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在北京、重庆、深圳等7城市试运行;2005年底实行了全国联网运行。截至2004年1月1日,尚未还清或之后新发生的信贷信息,个人信用数据库都会采集并一直记录在案。
“个人征信体系的构建,跟当时出现的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的背景不无关系。”中国建设银行四川一支行信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于1999年6月出台,先行在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以及武汉、沈阳、西安、南京共8个城市试点,2000年正式在全国实施。由于最初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没有规定共同还款人,贷款担保仅仅采用信用的方式。2003年,当8个试点城市的国家助学贷款进入第一个还贷期时,问题立即出现——不少高校学生的违约率都超过了20%。
在此背景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以及多次逾期将被列入黑名单的做法,可以有效督促贷款学生按时还款、降低违约率,也有助于商业银行控制信用风险。与此同时,如何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征信知识、树立诚信还贷的意识,也成为银行和高校面临的重要课题。
“我记得最早听说征信这个词是在大四那年,当时还把它和诚信一词混淆。”2006年从四川大学毕业,如今在成都一家外资企业上班的庞宏告诉记者。不仅学生,就连许多跟银行打交道的班主任对征信一词也很陌生。西南民族大学一位年轻的班主任老师说,她也是在参加了银行相关培训后,才知道不仅助学贷款还贷情况,个人信用卡按时还款情况也要载入征信档案。
从2006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各大高校,通过编发宣传手册、举办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在大学生中展开了多种形式的征信教育。每年的新生入学、毕业离校等时间节点,也成为学校向贷款学生展开诚信和征信教育的重要时机。
西南石油大学是四川省最早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之一,学生的还款履约率在全省也名列前茅。2000年至今,该校已有2365名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了学业。
“学校每年定期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在贷款学生毕业离校之前,专门举行诚信还款讲座,签订诚信还款协议,讲解违约后果及对个人的影响,同时邀请银行专业人员详细讲解还款流程和事项。”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方可介绍,学校还安排专人负责贷款学生信息库的建立、完善及更新工作,建立违约学生QQ群,定期通过QQ群提醒学生还款,并将学生违约情况及时告知学生。
四川省其他高校也经常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活动月、诚信讲座、诚信征文、征信知识竞赛等活动,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2008年起,四川省便把征信作为四川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课堂,并选聘百名宣讲员和千名宣传员,在全省大学校园内开展“百讲千传”活动。
尽管如此,诚信教育要真正让每个学生入脑入心并不容易。“知道征信知识容易,但真正重视征信、时时做到诚信却很难。”刘恒新说,许多学生往往在发生逾期、造成不良记录并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不便后,才开始真正重视自己的征信信息,而此时往往已无法弥补。
征信体系、还贷机制仍需完善
在还未完全实现社会信用档案编码应用的情况下,可先扩宽个人征信系统的应用面,实现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全国联网共享,加大对违约学生的惩罚力度
2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个人征信大厅,出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后,很快就拿到了一份“个人信用报告”。这份报告中,简要而清晰地记录着记者过去5年内从未逾期和发生过逾期的各种账户明细。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个人征信窗口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并前来查询自己的征信信息,征信查询窗口也由最初的一个增开到现在的两个。
据《经济日报》报道,截至2011年底,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2011年累计查询次数为2.4亿次。
“随着当年贷款的学生逐渐步入社会,开始购房、购车、创业,他们履行还款的信息成为了日常生活和事业发展的重要参考。作为商业银行,在给他们发放贷款、帮助他们圆大学梦的同时,也要构建起一套完整的信贷、督贷机制,督促借贷人按时履约,有效控制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信贷部一位负责人说。
事实上,我国的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不断在调整。当首批试点城市的高校学生在第一个还贷期就出现超过20%的违约率后,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推出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引入了“风险补偿金”激励约束机制;2007年5月,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和国家助学贷款不同,生源地贷款明确规定了学生及其家长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并且还增加了第三方,即生源地的教育部门必须对学生进行初审,并及时更新学生的联系方式。这意味着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当地教育部门有责任参与催收。
随着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陆续开展,目前各高校已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相互补充的局面。四川师范大学提供的数据显示,学校目前有2000余人次接受银行贷款资助,其中95%都是生源地贷款,到明年可能全部发展为生源地贷款。西南石油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生中的影响面也逐年上升,2010年,全校共有1118名学生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金额600余万元;到2012年,这两个数据分别上升到1821人和1000余万元,涵盖全国20多个省份。
“贷款学生违约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方可认为,防止学生违约情况的发生,应从社会、银行和高校三方面同时着手,最行之有效的就是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和相关法律机制。
“我们可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每个人出生时就给予一个类似身份证号码一样的社会信用档案编码,伴随一生,申请助学贷款、工资收入、纳税、领取退休金和办理保险等业务都必须使用。”方可建议,在还未完全实现社会信用档案编码应用的情况下,可先拓宽个人征信系统的应用面,实现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全国联网共享,加大对违约学生的惩罚力度。
方可还建议,尽快制定《国家助学贷款法》以及《个人信用管理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明确银行、高校、借款学生、用人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针对部分学生因为长期出差无法按时还款、忘记还款时间或卡被冻结而出现的还款违约的情况,方可认为银行的还款方式应该设计得更加人性化和弹性化。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分期定额”、“定期定额”、“分期不定额”、“定期不定额”等多种还款方式,减轻就业后的经济压力,提高还贷积极性。“各商业银行应实行全国联网,贷款学生在工作所在地银行就可以办理还款业务,而不必千里迢迢到学校所在地放款银行办理,不要让还钱成为一件难事。”
助学贷款后期管理还要花点巧心思
降低违约率,高校应充分发挥作用,如在知名网站和微博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官方平台、开通还贷咨询服务平台、建立还贷诚信记录册等
自助学贷款政策出台之日起,各大高校便作为银行与学生之间的纽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校时,高校帮助银行审核学生贫困材料,是学生申办贷款的“争取者”;当学生毕业出现违约情况后,高校又成为帮助银行的“催缴者”。“中间人”的身份让高校在开展助学贷款工作时感到“难做”。
“每年银行都会统计高校贷款学生的违约率,并及时反馈给学校,假如违约率较高的话,还可能影响到下一届学生申办贷款。”刘恒新说,为保证学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高校都会特别重视学生的诚信履约情况。他提到,高校一般还会承担5%至6%的违约保证金。
方可认为,降低违约率,高校应充分发挥作用。高校应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前夕,通过各种方式使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知识和相关规定深入人心,尤其是毕业后什么时候开始还息,什么时候开始还本息,每月应还本金和利息的计算公式,每月的扣款日期等基本知识和信息应让学生熟记。
据了解,全国不少高校都积极探索助学贷款后期管理的新举措、新模式。2011年5月,郑州大学便在知名社交网站和微博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官方平台,成为全国第一个开通此类平台的大学,避免了贷款毕业生因信息缺失、沟通不畅而导致违约的情况。
同年6月,东北师范大学开通了我国首个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贷咨询服务平台——“源·飞”贷款毕业生咨询服务平台,核心是以学生为行为主体,开展自主性还贷服务,解决还贷困惑,同时开展发展式还贷服务,帮助学生养成还贷习惯。
2012年,山西在高校毕业生档案中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诚信记录册》,记录学生贷款时间、金额、贷款余额等信息,以此提醒大学生及时还贷,以免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刘恒新谈到,在助学贷款按时履约上,高校起到的更多是教育和引导作用,关键还是学生自己要上心。“学生应常怀感恩之心,珍视自己的征信记录,因为正是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圆了他们的大学梦。”他说,个别学生毕业后工作不理想造成还款困难,但这绝不是违约的正当理由,他们可以先从利息开始,由少到多,慢慢还贷。
随着《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曾经逾期的银行账户记录5年后将自动清除。这对曾经有过逾期记录的大学毕业生来说是个福音。但“反正黑名单只保留5年”,这种想法是否会导致大学生更加不在乎征信记录?
对此,刘恒新认为不会。“因为5年的期限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算起,如果学生一直逾期或未结清贷款,不良记录将永远不会消失。该规定体现了银行管理进一步人性化,大学生们应更加感恩才对。”
今年初,贺大成终于也申请到了商业住房贷款,但代价是不仅享受不到购房的利率优惠,还在原有利率上上浮了10个百分点。
拿着银行的按揭合同,他心中五味杂陈:“要是当年重视征信,每月多跑一趟银行,按时归还利息,也不至于搞成今天这样啊!”(记者 刘磊)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学生为化名;西南石油大学宣传部张剑、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2009级学生祝品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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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体系沿革
征信体系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国际公认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有3家,分别是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国际。国内有影响的评级机构有1994年成立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始于1932年6月,由当时的浙江实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银行共同发起筹建了“中国征信所”,这是我国第一家华资信用调查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单一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的生产、交易主要依靠国家信用,银行信贷按国家计划进行,征信需求消失了,征信业自然也就烟消云散。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征信行业也从头再来。现阶段大体分为三类:一是央行建立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二是民间中资征信机构;三是已经进入我国的外资征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将全国银行贷款企业的信用信息纳入其中,并于2002年实现全国联网运行并不断进行升级改造。而个人征信建设则较晚,2004年12月,央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设了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在北京、重庆、深圳等7城市试运行,2005年底实行了全国联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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