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学生发展服务 高校网员单位信息 网员单位专区 高教改革发展专题集锦 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

要闻
教育政策法规
2024
2023
2022
发展趋势研究
教育科学实践
科研创新探索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发展趋势研究>国内  > 正文
具有缓冲作用的学分制值得考虑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立国(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

      根据现行的学籍管理规定,正常情况下的本科学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学业,就会被劝退。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学生无法完成本科学业,安排其申请专科学业,对学生来说不失为一个“人性化”措施。毕竟只要学生能够在接下来完成专业学习,他们离开校园走上社会时不至于两手空空。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看到,本科和专科是并存的、不同的两种人才培养模式,在课程设置、学时、培养目标甚至培养方式上都不完全相同。如果只是简单的“本科转为专科”,没有体现出二者的不同,那么具体到一个学生时,就会出现问题:他未能在规定时间里达到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那么是否转到专科就能达到人才培养要求了?成绩不达标,本科转专科,会不会给社会公众带来一个“专科要求不高”的印象?这些还需要在操作层面认真考虑。

      我国高等教育实行的是学年制,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比如四年内完成本科学业,这对学生来说基本属于一个刚性要求。目前国际上比较常见的本科培养方式是学分制,对学生的学习年限要求比较宽松。比如欧美的一些高校,学生本科四年能够毕业的仅仅有一半,有些高校甚至一半都不到。我们的高等教育在面对这类问题时也不妨考虑学分制,让学生的本科学习时间有一个弹性机制,一旦有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至少还能有一个缓冲的时间,在较为宽松的环境里争取解决自己的问题。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19日 07版)

分享到:
联系我们——网站公告——官方微博——作风建设监督信箱
高教改革与发展网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4045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