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学生发展服务 高校网员单位信息 网员单位专区 高教改革发展专题集锦 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

要闻
教育政策法规
2024
2023
2022
发展趋势研究
教育科学实践
科研创新探索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科研创新探索>政策条例  >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 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作者:

教技厅函〔2019〕3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教技〔2018〕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在组织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教育部决定认定清华大学等47所高校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见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细化工作方案。高校是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要围绕《办法》明确的建设目标,完善本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细化基地工作方案,进一步凝练各项重点任务、示范任务的分工和进度安排,将基地确定的任务与规划落到实处。

    2.加强资源统筹,强化支撑保障。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资源统筹配置,强化在技术转移机构部门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经费、服务场地等方面的支撑保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合力。

    3.抓好政策落实,强化监督指导。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有关部委教育司(局)要加强对所属高校基地的指导,要加快完善本地或本部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法规,在基地落实落细,支持和推动高校探索符合本校实际、具有本区域特色的改革政策,同时要加强对所属高校基地建设过程的监督与检查,规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政策,积极探索机构化、市场化、职业化、国际化有效机制。

    附件: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8日

分享到:
联系我们——网站公告——官方微博——作风建设监督信箱
高教改革与发展网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4045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