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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更加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聚焦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系列评论之四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

    日前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吹响了新一轮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号角。会议提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针对不同学位类型完善教育评价体系,严格质量管理、校风学风,引导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研究生教育大国向研究生教育强国奋进的关键节点,人才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深化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革至关重要。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确立了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主线。近年来,《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筑牢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坚定决心。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各学位授予单位只有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程序,整治不良学风,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等,才能全方位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把好“入口关”是构建更加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各招生单位只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招考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将招生纪律贯穿命题、初试、复试、调剂、录取等全流程,确保招考工作规范透明,才能把好“入口关”,做到择优录取,为国抡才。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各招生单位不能限定生源范围或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切实保障每一名考生的合法权益。

    严抓全过程质量监控是构建更加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过程保障。抓好研究生入学教育,必须把学术道德、伦理、规范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修内容。各学位授予单位要遵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科学合理设计培养环节。要坚持质量关口前置,真正发挥资格考试、学术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选作用,完善考核组织流程,丰富考核形式,提高科学性、有效性。同时,要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进一步细分压实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等主体的责任,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答辩质量。

    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能力超群、视野开阔、关爱学生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是构建更加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人力保障。“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导师队伍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导师遴选和考核要将师德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把学风严谨、研究能力突出、科研资源充足、实践经验丰富等作为重要指标。在“破五唯”的同时,还要实行导师预警和淘汰机制,对于那些无法为研究生的为学为人提供有效支撑的导师,要视情况限制、暂停乃至取消其招生资格。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导师要做到言传身教,努力成为所倡导价值的体现者、所培养能力的展示者、所传授知识的拥有者。

    构建更加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要把研究作为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培养具有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查阅文献、确立选题、开展实验、发表研究成果等过程正是其不断学习、创造和成长的过程,要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注重培养研究生群体的学术志趣、诚信和伦理规范,从而做到为学和为人的有机统一,实现立德树人和科研育人的有机统一。对于极少数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要健全有效的处置机制,坚持“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监管,对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存在问题较多,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监管治理力度。只有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导师队伍等责任主体协同奋进,切实承担起各自责任,才能守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这条生命线,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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