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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清林:触摸现代学校制度的“温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0-28

   学校管理有什么自主权,清单说了算;各行政部门管理学校都管什么,制度说了算。学校管理体制多元共治,民主化进程就此开启;家长评价学校、第三方评价等督导评估模式保障了改革的有效运行——

  通过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理顺学校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同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激发办学活力——奔着这样的目标,青岛市市北区2012年在全市率先推开具有试水探路意义的学校管理创新改革。

  在积极协调相关区级部门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理顺学校与政府关系的同时,市北区不设试点,带领全区77所公办中小学全面“涉水”,探索符合区域教育特点的现代学校制度,推动学校步入多元共治的民主管理轨道。两年来,在这一体制改革中,宏观政策与微观现实通过相互博弈而不断趋近,基本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顺畅了

  在区教育局的积极策动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意见》正式出台,从人、财、物和教育教学管理4方面全面梳理了学校管理自主权清单。比如明确了校长可以按规定自主聘任副校长,可以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可以自主招聘紧缺、特色专业人才和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学校可以按规定程序自主安排校内人员参加国内外教育考察、学习培训、学术性会议等活动;可以按照部门预算要求进行预算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对学校预算内开支的具体事项进行审批;将区级教育专项资金中用于学校基础设施修缮、设备购置、图书选购等项目的安排使用权限下放给学校;学校的基建维修项目,按规定由学校依法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参与监管验收。同时,学校可以在每周总授课时间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课程安排和每节课授课时间并按规定报批备案。

  随着简政放权的逐步实施,进一步明晰了区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编制等部门与学校在办学中的管理权限。与学校管理有关的各区级部门从直接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转向应用法律、政策、信息发布、监督问责等方式实行宏观管理和服务指导,为学校改革发展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多元共治的学校管理体制运行了

  在项目试点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校内治理结构的完善、校内校外关系调整,通过构建各类专门委员会和自治组织,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进程。

  建立校务委员会。全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全部成立了新型学校管理机构——校务委员会,搭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方互动的平台。校务委员会具有审议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等三项基本职能。

  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教代会职权,规范教代会程序,依法保障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累计召开教代会150余次,为教职工解决问题近700件。同时,充分发挥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作用,在条件成熟的部分学校试点工会委员公推直选工作。

  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所有公办中小学均已成立校、班两级家长委员会,普遍建立家长委员驻校办公、家长义工等各项制度,形成了家校合作共建的良好局面。2013-2014学年度,家长委员会向校务委员会提交议案300余件,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1400余条次。

  健全学生自治组织。目前全区各中小学累计建立学生自治组织500余个,近8000余名中小学生参与其中。

  民主开放的督导评估模式形成了

  我们强化督导职能,聘任教育督导顾问5人、人民教育督察员18人、兼职督学62人,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督学队伍,同时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我们建立了家长评价学校制度,研发的网络评价平台让学生家长凭网址和密码登录评价系统,可匿名对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办学条件、教学质量、校园安全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评价,并可对办学提出意见建议。全区每学期组织一次大规模的网上评价活动,家长参与率达到八成,平均每次可收集意见建议近百条,进一步加强了家校之间的信息交流。我们还在全市率先引入学业质量检测“第三方评价”,通过购买试题或邀请教学专家命题的方式,对全区20所初中学校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学业质量评价。这打破了数十年以来“教考合一”的学业评价模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学生和学校教学的增值情况,有效遏制了“唯考是教”的现象。

  结合市情、区情、校情,充分考虑区域教育的基础和学校发展的实际,我们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宏观管理、学校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监督管理的办学格局。

  (作者系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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