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一流大学是我国许多研究型大学努力奋斗的目标。要达到此目标,关键是要遵循一流大学的内在逻辑、解放大学生产力和凸显大学独特个性,这些改革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教授治校”的制度设计。笔者就“教授治校”是建设一流大学的一种战略选项观点进行了简要的理性思辨。
【关键词】:教授治校;一流大学;战略选项; 学术生产力;大学个性
【本文系】中南大学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教授治校’的伦理审视”(编号:90394)阶段性成果和“中南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课题“大学文化个性研究”(序号:2012031209)的成果
【文章来源】2012年第5 期,中国高教研究
【作者简介】陈媛,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博士后在站人员、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湖南长沙410083
尽管“教授治校”很早就是世界多数大学治理制度的一种选择,但在我国高等教育界“教授治校”依然是有争议的论题。当前,虽然在学术界强烈呼吁大学去行政化管理的语境下,校长治校、教授治校、教授治学等纷纷被提出,但教授治校的提法仍然是最具争议性的。这其中既有对“教授治校”的传统思维定势和偏见,也有对维护大学学术自由、民主管理的“教授治校”制度的误解,更有可能是影响我国建设一流大学的一种障碍。鉴于西方一流大学的成功经验和中国大学的实际情况,笔者仍然采用约定俗成的“教授治校”这一提法,并主张“教授治校”是当前我国在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应当重点考虑的战略选项。
一、教授治校符合一流大学治理的内在逻辑
建设一流大学,是我国许多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的理想和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理想或目标,首要的任务是要认识一流大学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在思想理念和实践过程中适应其内在逻辑的导引和约束。违背大学发展内在逻辑的任何建设,都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和负效的。纵观西方大学发展的轨迹,其“教授治校”的治理制度选项历久不衰,这说明该制度的确是有其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关键是它客观地反映了大学作为特殊学术机构的性质和特点,且符合大学内在逻辑对学术发展与管理的要求。
所谓“教授治校”,一般是指“通过大学宪章或规程以及一定的组织形式,由教授执掌大学内部的全部或主要事务,尤其是学术事务的决策权,并对外维护学校的自主与自治”[1]。学术自治、教授治校是世界一流大学的通常做法。西方一流大学一条最重要的成功之道就是注重充分发挥大学教师的作用,长期坚守教授治校。曾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的田长霖教授曾深有体会地谈起过这一经验,“在美国,大家有一种认识,哪一个学校的教授会力量大,哪一个学校将来就会成为最著名的学校”[2]。我们要真正实现创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教授治校”制度应该成为一种必要选项。
众所周知,大学本质上是一种由不同的学科及专业所组成的特殊的学术机构。从大学的形成与发展可以看出,学科的生成及其发展的主宰者是教授,因此教授理所当然地成为大学这一学术组织发展的决定力量,并且按照学术独立和自由的逻辑来实现大学组织的运转。正如前哈佛大学校长德里克·博克所说:“教师就应该广泛控制学术活动。由于他们最清楚高深学问的内容,因此他们最有资格决定应该开设哪些科目以及如何讲授。此外,教师还应该决定谁最有资格学习高深学问(招生),谁已经掌握了知识(考试)并应该获得学位(毕业要求)。更显而易见的是,教师比其他人更清楚地知道谁最有资格成为教授。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是他们的学术自由是否受到侵犯的公证人。”[3]由此可见,高深知识是大学学术权力的基础和前提。由于知识本身具有权力属性,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的学术系统更是存在着权力冲突。福柯认为“真理无疑也是一种权力”[4]。知识在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与权力扭结在一起,知识就是力量,谁掌握了高深知识,谁就具有发言权;高深知识越多,发言权也就越大。这就是古今中外一流大学在实践中选择了教授治校制度的内在逻辑。
教授治校是一种历久弥新的大学管理理念,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最早缘于中世纪的巴黎大学,后来创建的牛津、剑桥大学继承了这一传统,德国柏林大学将其发扬光大,而哈佛、耶鲁等美国大学则赋予其新的内涵。从历史的渊源看,教授治校最早发端于欧洲中世纪大学,由此形成了西方大学“教授治校”的传统。那时大学管理权掌握在教授群体手中,他们共同负责管理,教授既是大学管理决策的主体,同时承担决策的执行与监督任务。之后,巴黎大学“教授治校”的理念与模式逐渐流传到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由各学院所有成员组成的“教职员全体会议”和剑桥大学涵盖所有教师的“评议院”基本上体现了教授治校的传统。19 世纪教授治校的理念和治理模式在德国大学发扬光大,柏林大学将教授治校模式推向了实践的顶锋。在被公认为当时世界上最好的德国大学引领下,教授治校模式及其优势得到充分的展示,一度成为许多国家竞相效仿的样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诸多宏观和微观环境的变化和影响,教授在现代大学管理中的权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与规制,由过去纯粹的“教授治校”逐渐演化为大学各种利益相关人员参与的“共同治校”[1]。综上所述,基于历史渊源、文化背景,以及治理结构和运作方式的不同,教授治校也表现为各种不同的模式。比较典型的有两种基本模式:其一是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为典型代表的传统欧陆模式,以教授掌握大学全部决策权为其基本特征;其二是英国和美国为典型代表的英美模式,是以校外董事和大学教授共同执掌大学决策权为基本特征[1]。
“教授治校”自20 世纪上半叶被引入我国,它既不是我国传统大学内部管理制度的自然进化,也不是现代西方大学治理制度的简单照搬,曾对我国现代大学实体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新中国成立之后教授治校方式受到排斥和批判。近年来,为在短期把一批高校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我国加大了国家财政的扶持力度,在此推动下,大多数大学的教学楼、科研楼等教学、科研的硬件设备越来越完善和先进。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大学教学、科研实力的排名在世界大学中依旧比较靠后,就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这些国内一流大学也很难跻身世界一流大学排名前列。导致这样巨大反差的根源恐怕还在于我国大学文化和制度的某些创新不足。为此,一些学者重提“教授治校”制度。许多大学陆续建立了“教授会”等学术组织,开始实践“党委领导,行政负责,教授治学”管理体制。这可能是“教授治校”这种符合大学治理内在逻辑的制度设计的最新中国版本。可以说,当今我国的教授治校绝不是对历史旧形式的直接机械模仿,既不能因袭欧陆风格,也不能照搬英美模式。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特有的管理体制, 在坚持这一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创新设计具有中国特色的教授治校模式,即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校为特征的新型契约管理模式。其关键是明确划分教授权力与党委行政权力范围,完善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机制,加强相对薄弱的学院级别的教授会、评议会等基层学术组织的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教授治校解放大学的学术生产力
建设一流大学是一项长期的、高技术含量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先进的教育生产力的提升。在大学的发展过程中, 具有主体地位和治理权力的教授群体,可以说是大学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西方大学向一流大学的演进过程中,通过“教授治校”制度的设计和实践促进了教授生产力的形成和释放。我国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没有先进的教授生产力解放只能是空想。教授治校能够解放教授群体被不合理的管理制度所束缚的学术生产力,从而提升和促进学术生产力的发展。“学术生产力”指的是“大学学者跟学术资料相结合而构成的加工知识的能力”[5]。大学教授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主要以知识为原材料,通过学者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满足社会需要的成果(专业人才、科研成果、社会服务成果等)的生产过程,即所谓的“学术生产”的过程。简单地说,大学的学术生产力就是大学在学术生产过程表现出来的能力。与其他生产活动一样,学术生产要进步,自然也会产生一个如何用能力为标准来进行衡量和判定的问题,也就是高等教育研究中探讨得越来越多的“学术生产力”的问题。从中世纪的学者行会到今日的社会轴心机构,大学不断完善和繁荣的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保持着独特的学术生产力。
因为, 大学学术生产力的承担主体是大学的学者,大学学术生产力的提升关键就是依靠大学学者特别是高水平的教授来实现的。大学的学者和教授都是在各自专业领域己经取得并且有能力继续取得成绩的优秀成就者,他们的学术生产力往往能代表整个大学的学术水平。要激发和提升整个大学的学术生产力,实质上就可以转换成激发和提升大学学者和教授群体的学术生产力的问题了。
一般来说,缺少精通某种学术专业的教授,大学学术生产力水平自然处于低下阶段。但如果学者的地位得不到保障,同样会妨碍其学术创新的意识和创造动力。所以大学仅仅网罗众多教授还不足以形成高效的学术生产力,只有赋予教授群体实实在在的主体身份,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才能充分调动教授群体的内在学术发展动力,从而解放教授群体被不合理的管理制度所束缚的教育生产力,大大提升大学的学术产出效率和质量。
首先,教授治校为学者提供坚实的学术自由的环境。现实告诉我们,一流大学的建设需要硬环境和软环境等多种必要的条件。相比于硬环境而言,软环境的建设更不容易,学术生产的软环境往往不是依靠堆积多少钱财便能够立刻生成的,而主要是必须得到相关机制的保障,尤其是激发和提升大学教师的学术生产力更为重要。“教授治校”的基本内涵就是让最懂得学术规律的内行人员享有对学术共同体进行管理和决策的最充分的发言权,进而可以为学术共同体“定规立法”, 这是为大学学者提供坚实的自由环境的根本保证。可以看出,“维护学术自由的关键在于学者们能够拥有独立的空间,能够自己为自己的专业活动制定‘游戏规则’,而不是受制于其他非内行的力量”[6]。显然,教授治校能够很好地满足这样的要求。众所周知,欧、美国家大学教授治校的权力,主要体现在学术领域,但又不限于学术领域,而是在所有事务的管理中都享有重要的“参政议政”的权力。一方面,这一机制可以对抗大学之外的力量对大学的干预,从而保障大学能够按照学术规律办事;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预防学校内部行政力量对学术事务的无端限制,使得学者能够自主地确定学术活动的内容、方法和规则,从而能够生产出更加优秀的学术成果,提高学术生产力。
其次,教授治校还可以让学者们的自我价值更加能够得到承认。“有效提升大学教授的学术生产力,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对学者自身的主动性的激发。原因其实很简单,学者才是从事学术生产的主体,如果作为这一主体本身没有积极从事学术研究的欲望和主动性,即便有最好的物质条件也是白搭。”[6]组织行为学的理论告诉我们,激发组织成员主动性的途径不是单一的,但组织成员在组织范围内能够取得主体性地位,进而有效实现自己的较高层次的价值需求却是调动组织成员主动性和积极性的一个重要诱因。一个组织如果不能让其成员获得主体性地位,组织成员很可能就会感觉自己只是临时雇员或者局外人员,对组织的认同就会大打折扣, 组织的凝聚力就会大大下降。
因此, 现代组织理论都非常强调组织成员参与管理、共同管理。正如欧文斯所指出的:“只要组织鼓励人们成为专心一意的关切的参与者,而不是使他们感到软弱无能,听任那些不可思议的无形势力的摆布,组织就可以从成员那里吸取越来越多的力量、活力和创造力。”[7]大学的学者在学校管理中如果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甚至是完全被支配的地位,会给他们形成一种被役使的心理感觉,必将严重削弱其责任感、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要有效激发学者的学术热情,关键还得要确立他们的主体性地位,要满足他们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可见,“教授治校”的实施及其所培育的组织文化, 一方面可以赋予大学学者主人翁的地位,随着教师主体地位的恢复和治校权力的获得,从身份和感觉上,都增加了其主人翁的意识,能够较好地满足大学教师共同的较高层级需要的实现;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促进“激励因素”的发挥,能够促使学者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工作热情, 使得他们感觉到更加有责任、有义务为大学的学术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我国大学长期运行于行政权力主导的环境中,以教授群体为核心的学术权力处于边缘化地位,以致一些管理制度有可能偏离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规律。“教授治校” 实质上是一种大学教师民主参与大学管理权力的实现。教授治校的实施无论是对于构筑良好的有利于大学学术生产力发展的软环境方面,还是对于激发大学学者从事学术活动的主动性方面,都可以发挥其他制度难以替代的功效。综上所述,实施教授治校能够很好地满足激发大学学术生产力的需要。
三、教授治校凸显一流大学的个性特色
田长霖认为,一流大学应以“卓越”为先导并不失其个性。世界一流大学都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并因注重自身的优势和传统而表现出各自的大学个性。一流大学个性特色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办学传统的积淀及其大学人个性精神的凸显的过程。我国建设一流大学,也是凸显大学的个性特色的必然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术独立和教授治校的制度机制无疑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大学在教授治校制度治理下所形成的具有个性特色的教授群落,在升华一流大学的个性特色方面功不可没。
在一流大学发展中,个性精神尤显强烈:大学往往注重结合传统理念、地理环境、社会背景和自身特点来突出个性化发展。个性化的先进的办学理念是一流大学的灵魂,也是一流大学发展的基石。在探究和归纳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特征时,人们往往不会忽略比较齐全的学科门类、拥有卓越的师资队伍、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能够培养出国际公认的优秀人才、开展以学术研究为基础的社会服务、国际化程度高以及拥有充足的办学经费和优越的办学条件等重要因素。但是,“世界一流大学是一个比较性的群体概念,大家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并不都是按照一种模式发展起来的,而是经历了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历程,它们探索着不同的发展模式, 实现着共性与个性的统一”[8]。考察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历程,他们无不在发展中塑造自己的独特个性,在个性和特色中求发展。
大学办学特色和大学个性的凸显是与大学独立和教授治校原则共生的过程。大学独特的办学理念激励着师生坚守大学的精神和传统,从而表现出独特的个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一流大学。大学个性主要是大学独立精神和教授治校制度的产物,而这种大学精神和大学制度也正是大学教授群体个性得以发展的内在机制,是产生群体张力的重要因素。大学文化个性的形成,说到底是以教授群体为核心的大学主体的文化构建活动, 所以它必然与教授群体的个性相联系。缺乏有个性的教授群体并不利于大学个性的持续发展。因此,世界一流大学在管理上大都坚持教授治校、大学内部分权、校友参与等模式。
当前,我国大学从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办学模式到课程设置、学科划分等,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性,这种无个性的高等教育体系,缺乏吸引力、缺乏魅力,没有生机和活力,制约着一流大学的建设。而我国大学内部普遍盛行的刚性科层管理,强调标准化、规范化乃至量化的管制,湮没着大学教授群体的个性,同时也弱化甚至扼杀大学的个性精神。要促成我国高水平大学迈向一流大学的跨越式发展,先进的大学理念是根源,个性化发展是重点,大学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则是保障。大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体和经营体,宜于在自由的学术空气和严格的自我评价基础上发挥创造性,开展优秀的教育和科研活动。为了发展丰富多彩的、个性化的高等教育,应该在大学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方面确立自主、自律机制。在强化大学自主办学理念的前提下,政府需要将权力进一步下放,在大学内部增建教授会等学术组织应该是当前大学制度创新的一种尝试和选项。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西南联大的成功源于其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吻合,拥有较大程度的学术独立和教授治校是其基本特征。西南联大教授群体非常庞大,陈寅恪、朱自清、刘文典、钱钟书、费孝通、潘光旦等当时的学术精英人物汇聚在西南联大。这个教授群体教育出来的学生既有杨振宁、李政道这样的自然科学家,也有何柄棣、王浩这样的社会科学家,更有如殷海光这样的具有自由气质的思想家。但是西南联大的成功不只是凭借这一大批卓越的教授群体,还在于当时较好地实践了教授治校这一民主管理制度。我们期望在教授治校的制度环境里,大学教授角色的回归和个性的凸现、具有个性特色的中国一流大学不再遥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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