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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文章摘编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19

以质量为核心 推动内涵发展 ——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文章摘编 推进综合改革 实施四项工程 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 徐梅   黑龙江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变培养模式单一局面,适应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类型、硕士和博士不同层次人才培养需要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2011年,制发了《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2011—2015)》,确定了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教育教学、科研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导师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学位论文标准及评价体系建设和培养机制改革等七大项改革内容,并选择9所高校进行了改革试点,在试点基础上,2013年指导全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制定了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为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内容,构建上下联动、多方互动机制,我们实施了“四项工程”,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铺开。   一是强化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重点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深入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计划”。2005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着眼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区域经济适用型人才,大力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建设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拔尖人才校外培养基地。截至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近100个基地,并从中遴选了28个作为示范基地进行重点建设。深入开展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实质性合作路径,2013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委三部门联合出台了《黑龙江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向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投放单列的招生计划,由基地选派优秀专家为第一导师、学校配备第二导师,建立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开启了在博士和硕士不同层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类别、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不同单位开展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深入推进省级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   二是强化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把导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质量的关键。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的条件、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了导师聘任制度和退出机制,分别给予国家级、省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的岗位津贴,实施了“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导师海外研修计划”,开展了“全省新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评选了“黑龙江省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制发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教活动。强化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加强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管理。   三是提高学科服务发展能力,大力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着力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群。着力实施“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着力加强高层次学科队伍建设。   四是实施高教强省战略,扎实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黑龙江省实施“高教强省”规划,每年投入专项资金4亿元。采取相应措施,为高校解决发展难题,重点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985”建设,使其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211”建设,使其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大力支持10所省属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开展省部共建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开展省部(委)共建高水平大学。目前,黑龙江省有6所高校分别与教育部、工信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签订了省部共建协议,必将全面拉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提升。 以协同创新为引领 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 罗伟其   广东省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全省教育工作以“创强争先建高地”为统揽,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协同创新为引领,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一、探索资源配置新模式,破解研究生教育改革体制机制障碍。   在高等教育领域,扎实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与协同创新相适应的高校资源配置模式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破解研究生教育改革体制机制障碍。包括开展协同机制创新改革研究与实践。引导高校优势特色发展。注重科教融合,协同育人。创新资源配置方式。   二、树立创新发展新理念,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   目前,广东省在校研究生规模不到9万人,授权结构、体系以及培养质量还难以完全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对此,广东省紧紧围绕“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一主线,大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是稳步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2014年,广东省成为首批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试点省份,经过广泛调研和周密论证,率先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引导和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既有一定基础和特色,又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的学科点,着力推动我省学位授权体系,从以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   二是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近期,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广东省积极组织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除支持4个培养单位积极参与教育部试点工作外,还将支持若干单位开展省级试点,逐步建立起研究生课程建设新机制。   三是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评选南粤优秀研究生和省优秀学位论文、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与暑期学校、建设研究生示范课程、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等。   四是积极探索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新模式。目前,广东省授权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已近千家,我们把其中的112家作为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广东省积极构建以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鼓励各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的质量管理和学业考核。   三、抢抓改革发展新机遇,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快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积极组织实施“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着力打造若干所国内一流、有世界知名度的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带动广东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积极推进广东高校“四重”(重点学科、重点平台、重点人才、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并更加突出与研究生培养结合。   二是大力推进人才协同培养。更加强化协同创新平台的协同育人功能,进一步完善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运行机制,广泛汇聚资源,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与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开展深层次合作,共同推进高层次人才的协同培养。   三是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机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办评分离,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强化对结果的应用。   四是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内涵,加大实施力度,改进和完善“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评体系,以资金奖补方式激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活力。 多措并举 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李兴旺   陕西虽然经过30多年发展,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面临很多突出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   一、正确认识当前研究生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陕西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近年来形成了学科专业齐全、布局结构优化、培养类型丰富、质量不断提高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一是规模稳步增长。近5年,研究生招生平均每年以5%的增幅增长,在学研究生规模达到12.3万余人。二是学科趋于完备。共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126个,博士、硕士授权单位5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7个,涵盖了所有学科门类。三是导师队伍建设成绩斐然。共有研究生导师16664人,院士74人,“杰青”95人,“长江学者”114人,“国家千人计划”93人。四是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共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79篇、优秀博士学位提名论文115篇,分别居全国第四、五位。五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共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9个;2013年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比例为1∶1.4。   但我们也面临很大挑战,必须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以破解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着力点,多措并举地推进研究生培养工作。   二、多措并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1.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2013年12月出台《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系统规划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2.实施分类指导,不断优化调整研究生教育学科、类型结构。一是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和学科的发展水平,采取分类指导和差异化发展策略,实施高水平大学和省级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陕西共投入20多亿元,支持“985”、“211”高校和省属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二是建立了学位授权点稳步增长、动态调整的机制。2013年,在不同学科领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动态调整授权点3个。   3.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一是采取校企、校所、校校合作等多种模式,整合优势资源,建立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推进产学研合作。2014年首批遴选示范工作站33个。二是开展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自2013年起,陕西开展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通过采用通讯评审与专家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创新评选机制;同时计划实施企业冠名优秀论文奖,打破以往培养学术精英的单一目标。三是举办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激励研究生创新创业精神。   4.完善五个机制,逐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二是完善教育诚信机制。三是完善评估检查机制。四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五是完善奖励激励机制。   三、持之以恒地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   2014年11月,国家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召开了第一次以质量为主题的全国性研究生工作会议,并召开了全国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全国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去年启动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同样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我们将结合陕西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主要措施有:全面提升育人水平;加快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抓好导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 提高质量 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牟延林   在新时期,特别是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研究生教育必须要扎扎实实地提高质量,走内涵发展之路。   一、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强化学科龙头,发挥集聚效应。一是打造一批特色学科专业集群促进集聚效应。目前我们建设了180个市级重点学科,遴选了25个特色学科专业群进行重点建设。二是通过学科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学科体系。在2013年的专业学位授权审核中,调整了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推进科教协同,创新育人模式。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强力协同市内外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等单位,建设了市级协同创新中心24个。   实施分类培养,切实保障质量。一是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研究生质量工程。包括培育优质课程,推动教学改革,强化就业导向。二是创新能力导向,提升学术学位人才培养质量。包括创新项目辅助,学术论坛展示,暑期学校推进。三是职业能力导向,提升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水平。包括培优导师队伍,建好一批实践基地,加强职业资格认证。   规范学术道德,严格学位授予。一是加强学术道德的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把学位授予的出口关。多年来,经过多措并举高质量培养了各类研究生13万人,其中博士生1.4万余人,硕士11.6万余人。   二、深化五项改革,谋划未来发展新篇章。   目前,重庆市各类在读研究生已达80158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生6303人,全日制硕士生53232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20623人。要通过以点代面,着力深化五项改革引领研究生教育全面改革,才能开拓未来新领地,谱写新篇章。   一是要围绕分类细选拔,围绕着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分类培养进行选拔考试改革。建立优秀生源保障机制和针对具有特殊才能人才的专门选拔办法。优化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初试机制,强化复试。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办法,注重综合考察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注重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推进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工作,发挥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审核作用。   二是要围绕个性精培养。建立个性化培养计划实施机制;建立产学结合培养模式制度;探索建立研究生创新潜能发掘机制;完善支持研究生为完成高水平研究的弹性学制;健全与研究生个性化培养方案相适应的课程、实验体系。   三是要围绕规范提水平。强化指导教师行为规范,建立导师对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机制。针对不同类别研究生培养要求合理设计指导教师选拔条件,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学科发展及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限额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每年抽检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10%以上,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5%以上。   四是要围绕协同谋发展。完善校际联合培养实施机制。实施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是要围绕评估促质量。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管理,优化各类研究生授位标准,推进培养单位参与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建立培养质量自我评估机制。建立质量检查评估与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学科动态调整有机结合的机制,对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视情况做出质量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资格的处理。建立毕业生发展质量跟踪调查和反馈制度。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全面公开研究生培养招生信息、研究生就业信息以及研究生教育改革政策措施与实施绩效。 发挥导师核心作用 落实育人为本理念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陈洪捷   2013年启动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确立了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的改革方向。2014年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确定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思路和举措。   在“五位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中,确立了培养单位是质量保障的第一主体、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重心下移成为质量保障体系的亮点。而重心下移的根本,就是要落实导师在其中的核心作用。从根本上讲,如何释放导师活力,发挥导师核心作用,不仅是落实育人为本理念的关键所在,也是贯穿整个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核心所在。要充分调动导师育人积极性、激发导师活力,在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必须赋予导师明晰、合理的责任界定,以及与责任相匹配的“权力”空间。否则,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导师的核心作用,不仅育人为本的理念难以落到实处,整个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也失去了根基。   具体而言,健全学术评价体系、尊重科教结合中的学科差异、落实导师的责任意识和自主权,是当下发挥导师核心作用、落实育人为本理念亟待解决的最紧迫问题。   首先,要提高人才培养和教学在导师评价中的地位。目前,我国高校的教师评价与考核机制大多强调对其科研工作的考核,甚至对科研发表出台奖励措施,各类人才项目如长江学者等也主要看重教师的科研成果。很多高校对于研究生导师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期刊级别都有明确要求,在量化评估的压力之下,导师们为了满足科研项目、文章发表的数量要求而疲于奔命,自然也没有充裕的时间用于指导研究生。同时,政府和院校对于研究生导师在学术指导中的努力和付出,几乎没有任何奖励和回报机制。我们认为,在未来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当中,要改变单一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评价机制,把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学术交流、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训练等纳入导师评价。   其次,在科教结合的制度设计中,要尊重学科差异。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是研究生教育的一个基本规律。近几年,为了保证研究生能够在求学期间参与研究,一个基本的制度设计是要求导师有在研课题,研究生招收名额向课题多的导师倾斜。这一制度设计在理工科问题不大,而且也得到大部分导师的认同。但在人文社会科学当中,根据项目需求来招收研究生是值得商榷的。   再其次,导师不但要有培养学生的时间和精力,还必须有培养学生的责任、权力和自主性。从导师的责任界定来看,虽然我国一贯重视导师在博士生培养中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对指导教师责权的规定都是笼统说明多于具体细则。在这种模糊的非正式规定中,导师的责任变得漫无边际。在未来的改革当中,应该更加具体规定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当中的责任,并为导师的责任确定边界。从导师的权力来看,在招生等环节,导师的权力没有得到彻底的落实。在目前的研究生培养中,导师拥有很多的责任,但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充分的权力。一些导师反映,自己想招的学生进不来,不想招的学生却推不掉。当然,要看到,在加强导师招生权力方面,国内的一些高校已经开始了探索。南京大学在数学系、天文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从导师的自主性来看,科研课题中用于人才培养的经费比例长期过低,而且导师对经费的支配缺乏自主权。我们认为,要建立以导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投入和研究生资助体系,让导师在科研与培养经费的使用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和决定权。同时,改变目前重奖励、轻资助的研究生资助模式,在研究生资助的分配当中,更多体现导师的作用。 质量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根本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 袁本涛   质量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决定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成功与否的“牛鼻子”。我们有必要树立正确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观、理性评价我国研究生质量,同时也需要借鉴他国的最新经验。   什么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传统的研究生质量观注重人才培养的投入、产出指标,我们认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应该树立研究生教育的“大质量观”,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宏观层面的系统质量,即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系统,其规模与结构和社会需求匹配程度的高低,匹配程度越高,则研究生教育系统质量越高,反之则越低;二是微观层面的人才培养质量,即研究生在素质上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程度或者实现教育目标的程度;三是人才质量的文化与制度,即大学的所有人员应该在观念上、思想上树立“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的核心理念,坚守崇尚学术,自由探索和甘于寂寞的学术精神以及关心国家和民族命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构建一套有利于促进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的文化和法律、制度体系。   以上三者相互联系,人才培养质量是核心,系统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得以体现和社会认可的基础,质量文化和法律、制度则是研究生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环境和基础保障。   依据研究生教育的大质量观,正确理性看待研究生教育质量,是我们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基础。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并撰写高水平科研论文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别是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质量。2013年,我国在校研究生对于国际高水平论文发表参与率很高,达到70%左右,且56.7%的国际高水平论文由研究生担任第一作者。这些国际高水平论文主要集中在化学、工程、材料、物理、环境学与生态学等5个领域,这表明我国在这些领域正在培养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后备军。   从质量文化与制度层面来看,“质量第一”、“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的核心理念,正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形成。从法律和制度层面看,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局面也正在形成,不仅在国家层面颁布执行30多年的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而且以北大、清华为代表的一批“985”高校和“211”高校也先后颁布了自己的章程,为研究生教育治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内、外部质量评估与保障体系也正在完善。   进入21世纪以来,保障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成为各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首要议题。一是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观发生了根本的转型。长期以来,我们关注的是教育资源投入的多少、学术产出的多少等,而新的评价观关注的是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大学的教育经历给学生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为学生带来了什么样的收获以及对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等。这样的质量评价观,使其质量评价的功能从资源的配置、社会问责等更多地转向了培养单位的质量改进、学术声誉提升为主。从而使培养单位,尤其是院系、学科成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导师成为研究生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高校的内部质量保障成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   二是研究生科研体验调查成为质量保障的新举措。近年来,英、澳两国广泛开展了研究生科研体验调查,着重关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导师指导、技能发展、基础设施提供、研究环境、目标与标准设置以及论文答辩过程等方面。这项调研可以反映各类研究生培养项目是否有效地安排和实施,培养项目的变革是否会影响研究生的主观感受以及研究生是否认为所攻读的项目具有回报等信息。我们认为,这一调查可为我国政府、院校深入培养过程,协同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提供借鉴,更是院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改革实践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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