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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打架,大学生档案“遭殃”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15-6-11

          日前,达州市一所高校将一份档案通过EMS快递到了川南某市的人才交流中心,被拒绝签收。这家人才交流中心主任给出的理由是:学校寄递大学毕业生档案没走机要路径,也没专人专车专送,不符合人事档案寄递规定。(《华西都市报》6月8日)

  人才交流中心拒签“快递方式寄递的大学生档案”,是个别还是普遍现象?记者调查了成都、广元、资阳等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获悉好几家都达成了共识:拒签。以往,大学生档案送达各地人才交流中心采取的做法是邮政机要通信渠道,即专人、专车、专送,这样邮寄有很强的可追溯性,一旦丢失,方便追查。

  那么,实行了60年多的机要路径为何要改成快递呢?据悉,邮政总公司5月份的时候,出台了一项新规,即大学生档案邮递方式的更改。虽然大学生档案的机要寄送和快递寄送两种方式都是由邮政公司来服务,但两者却有不同,机要寄送麻烦的是邮政公司,快递邮寄麻烦的是大学生和高校。不但如此,机要邮寄改成EMS快递,费用涨了5元以上。可见,如此一改,邮政部门不但节省了精力,还多出了利润,他们当然愿意做这样的改变。

  其实,对这项邮政新规不满的不只是高校和学生,还有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他们反对的理由有二:其一,大学生档案虽然不再是什么机密,但对大学生而言,还是非常重要,快递方式的邮寄,容易丢失或被改,是不严肃的;其二,各地邮政执行的是总公司的新规,人才交流中心执行的是人社部的规定。人才交流中心没有收到人社部传达的文件,所以拒签收。

  邮政总公司说新规与相关部门协商好了,但地方教育部门和人才交流中心并没有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传达的文件,可见,此项邮政新规并没有真正协调好,各自执行各自部门的规定。快递业正趋向成熟,如果新规能提高效率,确保安全,变革一下未尝不可。但是,变革也应当有个重要的前提,即各部门都应完全认可,且具备安全性。现在,部门之间的规定出现了冲撞,大学生的档案到底该如何送达,不能让大学生的权益夹在中间,做牺牲品吧?

  另外,有专家建议,我国大学生档案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明显已不合时宜。现在可以将大学生档案改电子档案,一封电子邮件即可送达,即经济又方便安全。是啊,我们已经进入网络大数据时代,大学生档案的管理和邮寄,咋就不能搭上“互联网+”的便车呢?(黄齐超 作者系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毛固堆乡黄楼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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