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 。由此,被有关方面和众多有识之士呼吁了多年的大学去行政化,如今终于被列入了国家综合改革的大盘子。如今,从最高决策层到学术圈,从教育部领导到大学管理者,从政府到民间,大学去行政化改革,已然成为无须置疑的共识。
自1952年我国高等教育实行院系调整以来,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走过61年历程。61年来,大学校长一向是由政府直接任命,这就使得中国大学的管理体制与其他国家有明显差异,“责、权、利分工不明确”,难以改变行政本位、官本位的大学组织定位。而只要权力过多地掌控在政府手中,“去行政化”就不可能真正落实到实处。
从政策和制度的安排上,将我国大学分为固定不变的“副部级”、“正厅局级”、“副厅局级”等不同的行政级别。行政等级,按照不同级别享受不同的待遇、获取不同的资源、得到不同的经费等,这一人们现已习以为常的做法,其实质是人为地造成一些大学的养尊处优和一些大学的长期困顿,一些大学的“自我感觉良好”和一些大学的“先天自卑”。
大学加快去行政化,一项必须的前提是,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当前,“副部级大学”、“厅局级大学”自我感觉甚好,大学之间在级别攀比上互争高低,却模糊或消减了其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乃至文化传承创新的本质与使命。因此,消除大学之间的行政级别沟壑,取消大学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让“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还原大学作为教育学术组织的职能定位,可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同时,大学行政级别的取消,也需要全社会各方面打破“官本位”改革的配合与协同,不能给正在打破“官本位”的大学发展,制造出新的制约。
可以这样断定,已经走上去行政化改革之路的大学,一旦逐渐淡化或干脆取消等级制,不会给大学的社会地位、社会价值、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带来不利影响;大学的办学实力、学术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功能等,更不会因此而一蹶不振,而只会对大学的办学带来诸多的积极效应,带来不会枯竭的正能量。这一点,教育部和全国各所大学的领导及师生们,不妨一起持有充足的自信和充分的期待。 (作者:上海外国语大学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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