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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研人员可享70%成果转化收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5-26

   记者从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北京将出台《关于推进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强化科研人员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意见》规定,在经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市属科研机构可自主设置科研岗位,可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等方式聘任高层次人才。

  同时,建立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扣除科技成果的财政资金投入后,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科研机构可提取70%及以上的转化所得收益,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

  北京市科委主任闫傲霜介绍,享受新政策的科研机构既包括科研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的科研机构,也包括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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