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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亟须出台《高校教师伦理规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9-18

    据报载,近日,由256位国内外高校教师、学者和学生参与联署的两封公开信,分别寄往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信中呼吁彻查厦大性骚扰事件,建议教育部以此事为契机,制定出台《高等教育学校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建议厦大率先建立高校性骚扰防范机制。

  厦大男教授与女学生的性丑闻引起围观、热议。厦大校方信誓旦旦地发出一纸公开声明,要立即调查、严肃处理。然而,已经整整过去2个月,调查结果至今没有公布。个中的原由,恐怕一是厦大认为这是自家的大丑闻,用拖延的策略,最终不了了之;二是认为吴春明是厦大人类学的学科带头人,一旦他被处理了,厦大的人类学学科恐怕会一蹶不振。

  老实说,师生性丑闻绝不是厦大一所高校独有的,只不过吴春明事件被曝光了而已。现在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是,发生性丑闻的大学应该如何处理涉事教师,才能真正体现教育部对高校师德的“一票否决”规定?虽然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2011年12月23日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里对师德的处理有明确规定,但遗憾的是,这个《规范》没有高校严格执行。

  展开来说,大学教师的伦理问题一方面并不只限于师生肉体层面的关系,因为有些不正常的师生关系只是精神层面的,而有些则是肉体和精神兼有;另一方面还包括大学教师与非学生的异性之间的关系,有的大学男教授嫖娼,但被校方从派出所寻回后继续为人师表。这样违背师德和人伦的教授,大学不严肃处理——开除,按理来说天理难容。然而,如今的大学几乎都在包庇教授——事情一旦发生,能保护则保护。

  让我们看看美国的大学是如何处理类似的事情的。美国许多大学都明确规定,异性师生不能仅单独两人待在一起,即必须有第三者在场;师生之间不能有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一旦发生不正常关系,调查清楚后绝不轻饶——教师嫖妓和乱伦必须解聘。2010年12月9日,哥伦比亚大学爆出丑闻——著名政治学教授大卫·爱泼斯坦(David Epstein)因被怀疑与24岁女儿乱伦3年遭到起诉。案发后,校方立即要求其不再上班和教书,被判刑后再被解聘。如此严厉的处理,让大学师生的伦理关系总体维持正常。

  为此,我们希望教育部抓紧时间制定、公布《高等学校教师伦理规定》,严肃惩处不正常的大学师生关系,并对有违伦理的大学教师做到真正的“一票否决”,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大学教师队伍。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教育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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