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专题研究 院校改革发展动态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学生发展服务 高校网员单位信息 网员单位专区 高教改革发展专题集锦 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

专业学术信息
教育学
农学
理学
哲学
法学
文学
医学
工学
历史学
管理学
经济学
艺术学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专业学术信息>医学 > 正文
我国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具备30项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5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标准内容包括毕业生应达到的30项基本要求和10个领域的办学标准两部分。

  标准明确提出了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即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与职业素养,较为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较为系统的中医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中医思维与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传承能力与创新精神;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最终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据介绍,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委托,根据我国中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以五年制本科中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了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保证标准和发展标准。

  200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着手制订标准,本着边试点认证、边修订完善的原则,先后对9所不同类型院校的中医学专业进行试点认证,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院校意见的基础上,历时5年,完成了《标准》制订工作。

分享到:
联系我们——网站公告——官方微博——作风建设监督信箱
高教改革与发展网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4045008号-1